简介:UNCLOS中尚存“灰色区域”,没有对“海洋科研”、“军事测量”等词语进行界定,导致条款的不同解释和争端.主要原因在于其既是政治性协定又是法律协定.UNCLOS的大部分内容都相互联系并构成一个整体,为“一揽子交易”.美国并未批准UNCLOS,却常选择性援引相关权利条款,规避义务.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第三方享有条约下的权利并非没有任何限制;第三方应受习惯国际法规则和强行法的约束;应根据VCLT来解释UNCLOS.应在整个国际法体系下理解条约对第三方的法律效力以及“海洋科研”条款的含义.
简介:针对是否要依据一定标准限制岛屿主张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这一问题,在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的谈判过程中始终存在不同意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仅在第121条第3款做出模糊性规定,该款不仅未明确定义岩礁,而且回避了对岩礁与岛屿进行精确划分。《公约》第121条第3款的解释是众多国际法学者关心的问题,然而国际法学者的解释并不一致。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在实体问题裁决中对《公约》第121条第3款进行解释,并据此判定包括太平岛在内的南沙群岛所有岛礁在法律上均为无法产生专属经济区或者大陆架的“岩礁”。仲裁庭对《公约》第121条第3款进行的解释以及对南海岛礁法律地位的判定。均存在明显缺陷。
简介:冷战期间,美国为将南越建构成反共产主义的前沿阵地,在南越积极利用越南文化实施了大规模的心理战,其中利用越南"丧葬文化"实施的"游荡的鬼魂"计划就是他们的"杰作"之一。1961-1972年期间,为了平定南方的"叛乱",美方利用越南人"灵魂不死"观念及死后讲究体面葬礼、希望葬入祖坟并得到永久祭祀的传统开展心理攻势,不断借助宣传媒介暗示对手必然会"客死他乡",既没有坟墓,也没有葬礼,更得不到子孙的永久祭祀,他们的灵魂将会四处游荡,永远得不到安息。这种心理攻势唤起了在南越境内艰苦环境下开展斗争的越共、北越士兵的心理恐惧以及对前景的担忧,极大消解了他们的斗志,导致大量士兵投降,彰显了传统文化作为心理战武器的强大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