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搞好我市城镇市容环境卫生,防止各类疾病的传播,提高人居环境质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充分展示重庆良好的城市形象和精神风貌,现就开展城镇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针对我市城镇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加大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做到"一年一变样,三年大变样",到2005年,主城区部分达到国家卫生区标准,全市各建制镇部分达到重庆市卫生城镇标准。(二)具体目标2003年:主城区达到"城镇环境卫生、市容市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