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可认定为工伤”作了更明晰的规定:一、要以上下班为目的;二、要看上下班时间是否合理;三、要看往返于工作地和居住地的路线是否合理。新规一出,立刻引起了社会热议:下班去父母家算是合理路线吗?为了避开堵车时段延迟下班算是合理时间吗?下班顺便逛超市算是“以上下班为目的”吗?随着越来越多特例的出现,工伤认定的标准也越发人性化。为此,本刊记者专门收集了《条例》出台后全国各地法院判决的一些案例,并采访了几起有代表性案件的当事人和经办法官,为您梳理在上下班途中,到底哪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哪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
简介:天气反常,清晨已十分闷热了。挤公交车上班的人多,车厢里站满了人,沉闷又躁动。不少人绷着脸,情绪的一端似乎绑了个火药包,不能碰,随时都有点着的危险。车到一站,一个年轻男子挤了上来。一上来他就喋喋不休地抱怨:'太热了,太热了,人还这么多,车上怎能不开空调呢?'他站在车中门处,正好在售票员的旁边。售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