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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新媒体、自媒体异军突起,给检察工作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平台。通过信息化建设,检察机关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办案流程,并为检察机关提供了方便快捷、成本低廉的沟通方式。但与此同时,当前信息化建设水平还不足以适应检察工作新要求,无论硬件设施、软件开发还是干警的运用水平,都还有待提高。

  • 标签: 互联网时代 信息化建设 科技 检察工作 检察机关 工作效率
  • 简介:互联网络基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已经对物权法制产生了许多重要影响,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它动摇了物权法定原则存在的合理性基础,使意思自治能够全面在物权法领域得以贯彻.然而关于网络对物权法乃至民法的影响,基本上没有引起学者的注意.因此,在我国目前正在准备起草制定物权法和民法典时,深入研究互联网络对物权法和民法的影响,不仅对丰富和发展物权法和民法理论具有重要意义,而且也对物权法和民法典的制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标签: 网络时代 影响 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自由
  • 简介:因特网是目前世界上发展最快,前途最为广阔的领域,它为人类社会提供了极其丰富的信息资源。随着计算机和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因特网已经将人类社会的各种信息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从而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的任何一个因特网用户都可以从网上获得各个方面的信息,进行电子商务等各种

  • 标签: 隐私权 法律保护 因特网 侵权形式
  • 简介: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今天我们进入了自媒体时代。自媒体可能包括博客、微博、微信、网络论坛等类似的可以为任何网民利用的网络媒体工具。自媒体的传播特征是私人化、平民化、自主化与普乏化,~①自媒体时代由于信息审查的困难,使得网络信息的传播变得大众化与平民化,人们超越了传统纸质媒体的限制,开始就公共事务或个人事务发表自己的言论与观点,并与无数匿名的其他个体进行互动、自由分享他人的相关言论与观点。自媒体大大扩张了公共领域,不仅使得传统的公共决策被更深程度地卷入社会舆论的狂欢

  • 标签: 媒体时代 时代网络 法律规制
  • 简介:2015年12月16日,世界的目光再次聚焦中国,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江南古镇——乌镇拉开帷幕。除了大会"互联互通共享共治"的主题闪人眼球外,中国近年来狂飙猛进的互联网经济也在全球刮起阵阵旋风。而大会所涉及的22个议题,更是将互联网的触角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 标签: 互联网经济 江南古镇 互联互通 社会生活 人民调解委员会 高效便捷
  • 简介:网络时代,美国的著作权问题也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冲击。著作权人疲于花费大量时间和全钱来控制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发生,而用户生成内容的网络盛行,是否也应封用户上传到网站上的侵权内容负责?此类纲站在“安全港湾”的庇护下,著作权人如何才能捍卫自己的权益?著作权人的权益与社会公来的合理使用权之间的矛盾该如何平衡?笔者拟以案说法,探讨依法解决美国当今网络著作权问题的新途径。

  • 标签: 网络著作权 公众合理使用 美国法律 安全港湾
  • 简介: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的泄露问题也不容忽视,医疗保障提供商“蓝十字”的1100万的客户的医疗和财务数据被泄露、美国某大学的16万学生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等事件数不胜数,这也迫使我们将眼光聚焦于该社会问题。个人隐私即在特定的情景下,对不同的人和事,隐私是指用户认为是自身敏感的且不愿意公开的信息。

  • 标签: 大数据 个人隐私 保护
  • 简介:网络在改变人们的工作、生活方式,推动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也为犯罪分子在网络上开辟新的犯罪领域提供了便利的技术条件,侵犯知识产权成为互联网上一股来势凶猛的暗流.传统的刑事法律受到挑战,迫切需要刑事立法、司法及社会相关各界针对网络上的知识产权犯罪作出及时回应,从意识、法律和技术上有效遏制网上知识产权犯罪的大潮,充分保护知识产权人的私权,进而维护社会的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的进步.

  • 标签: 网络时代 知识产权犯罪 犯罪原因 犯罪特点 犯罪控制 立法
  • 简介:网络经济时代,建立在原工业经济社会基础之上的竞争理论对新型网络经济的解释力度大为下降,网络经济条件下的竞争特点也正在突破传统竞争理论的界域。有鉴于此,首先本文从网络经济影响竞争政策变革的动因入手,深入分析网络经济对传统竞争理论和竞争政策的影响。其次本文认为在网络经济条件下,竞争政策基本概念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这种变革体现在竞争概念的革新、垄断概念的重新审视和竞争政策衡量标准的变革三个方面。最后,本文对同一产品的判断标准问题、技术标准协调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和竞争政策运行机制等竞争政策新课题进行了分析,以说明网络经济对竞争政策的具体影响。

  • 标签: 网络经济 网络外部性 竞争 垄断 竞争政策
  • 简介:我们很幸运,生活在一个网络时代网络不仅给人们带来了生活交往的便利,而且给人们带来了自由言说的机会。在华夏大地,随着网民的不断增加,言论表达的平台重心已经从传统媒体转移到了互联网。人们在网络上纵情地言论,体验自由表达的欢愉,言说和交流的空间大大增加。但是,有些问题和现象也值得探讨。

  • 标签: 言论自由 网络时代 企业家 责任 传统媒体 自由表达
  • 简介:<正>近年来,随着社会民主法治意识的增强,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公开性和透明性的要求越来越高,新闻媒体在沟通公众与司法的关系方面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法院的工作模式、案件的审理过程、证据规则等都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传播出去。新闻媒体在反映民

  • 标签: 证据规则 媒体关系 法治意识 社会传播 网络新闻媒体 再审程序
  • 简介:智能互联网时代网络犯罪伦理治理的问题可被归咎于“自治”功能的不足。就网络伦理子系统对网络犯罪的治理而言,呈现出封闭化、提前化和工具化等新特征。然而随着网络犯罪风险的增多与伦理治理进程的演进,其“自治”功能产生了诸多网络负外部性,其后果直接影响到网络犯罪治理的实效性和合理性,也将从根基上消解伦理自治的合法性基础。鉴于此,从卢曼“系统功能分化”的理论视角看,高效治理网络犯罪的伦理制度路径应是,提升网络伦理的自治能力,加快自我合理性进程的推进;严格拿捏网络伦理自治的内部限度,避免向权力主义寻租;积极探索“准则、市场、代码、法律”各自作用的法治边界,以利于多系统治理格局的形成。

  • 标签: 网络犯罪 伦理治理 自治 功能 负外部性
  • 简介: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是世界公认的最严重的有组织犯罪之一。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以来,我国一直坚持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进行严厉打击,十余年的严打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和空间被大大压缩。

  • 标签: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网络时代 惩治 有组织犯罪 九十年代 严打
  • 简介:<正>腾讯与奇虎360的恶性竞争事件已经告一段落,这是继微软黑屏事件之后引起最为广泛影响的互联网事件。该事件的教训是,在生死攸关的利益面前,互联网公司完全可以以牺牲用户的利益为代价大打出手,尽管是打着"保护用户不被劫持"的旗号。

  • 标签: 网络效应 腾讯 微软黑屏 权力形式 应用软件设计 垄断法
  • 简介:机遇和挑战共存的网络时代,不仅给公安机关开展群众工作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我们要在深刻把握网络时代公安机关群众工作的主体、客体与内容呈现出的新挑战和新变化的基础上,更新工作思路、健全群众工作机制、优化完善网络工作载体、创新运用群众工作方法,不断探索网络社会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路径。

  • 标签: “互联网+” 公安群众工作 网络群众工作机制
  • 简介:“躲猫猫”事件演变为公共事件,源于公众的知情权受阻及对法律的不信任。公权力如何恰当地对待民意将面临一个巨大的挑战。网络具有脱域性,网络民意因此超越了地域性限制,能在政治或法律事件中产生巨大的舆论影响。网络时代的民意对法治建设而言有如双刃剑,有利有弊。对于当代中国而言,法律最需要的品性是人民性和运作的独立性,它们是树立法律权威必不可少的两个支点。民意应当经由合适、有效的途径进入法律实践,否则将损害法律的权威。

  • 标签: 网络 民意 法律品性 法律信任 “躲猫猫”事件
  • 简介:相对于男性的隐私权而言,女性的隐私权在网络时代受到的冲击是最大的。由于各种社会群体经济地位和社会文化结构的差异,同样的权利实际上会对其产生不同的边际效用。最终导致看似相等的权利实际上没有起到平等的保护作用。隐私权对于女性有更高的边际效用,对较低社会经济地位的女性阶层有更高的边际效用。应该以较低社会经济地位阶层女性的权利需要来设计和完善隐私权。

  • 标签: 网络 边际效用 女性隐私权 性别差异
  • 简介:网络时代,数字技术、互联网的发展,特别是P2P(Peerto-Peer)技术的兴起促使人们重新审视现有版权授权制度,力图对网络发展带来的相关问题加以解决。著作权补偿金制度就成为受到关注解决方法之一。本文在研究著作权补偿金制度的理论和产生发展的历史基础上,对这一制度在网络时代的发展趋势和相关问题作了相应的分析:首先介绍网络时代私人复制的发展变化,互联网、P2P技术的特点及对于私人复制的影响,并通过对美国Napster、Grokster等案例的分析进一步探讨P2P技术与私人复制。其次根据各国著作权法在网络时代的发展,特别是国际公约和各国的法律和实践对网络时代著作权人权利的变化和网络传播权的权利限制的态度,技术措施与补偿金制度的关系方面,分析著作权补偿金制度在网络上私人复制中应用的可能性。

  • 标签: 补偿金 私人复制 数字网络技术 权利限制 平衡
  • 简介:“躲猫猫”事件演变为公共事件,源于公众的知情权受阻及对法律的不信任。因此,政府“公关”的目的应该是恢复民众对政府和法律的基本信任,应该承担“公关”任务的是政法部门而非宣传部门。在匆忙之际,公权力机关前后几次给出的不同解释使人们不得不怀疑其对于还原事实真相的诚意,舆论的洪水完全失去了航道。此时如果能够由昆明市或云南省有监督权的人民检察院组成调查组表明其公正查案的决心,那么状况必然会好得多。现代性改变了民意的发生及其存在形式,网络民意与传统民意在表达形式和对社会关系的建构上有着极大的差异。

  • 标签: 公共事件 网络时代 民意 法律 品性 公权力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