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是一个浩大而艰巨的工程,这需要全民的广泛参与,尤其是身为执法人员的广大司法、行政等工作人员,更要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尊严。若是行政执法人员碍于情面,或是出于某种利益的驱使,对应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来个“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其所产生的后果将是难以想象的,那不仅仅将伤害到某位
简介: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并没有随着环保立法的进步和环境行政管理机构的努力而得到改善,环境法规执行效果不佳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而环境执法效果不佳的根本原因在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核心一一国家和地方政府在立法和执法中没有处理好与另外两个环保主体一一企业和居民的关系。这造成政府在进行具体环境执法时由于难以得到执法对象的理解和配合而遇到困难。国家和政府除了继续直接推进执法的进步以外,必须着力发展好与企业和居民共同保护环境的关系,以期在长期形成环保合力。所以不同的环境保护责任的各个主体,尤其是国家开口地方政府,均要应放弃急功近利的想法,从新审视和采取措施做好两项基础工作:环境教育和环保的公众参与。
简介:2015年1月7日,重庆市潼南县政协主席张彬带领副主席黎明顺、陈开中、向明、李凤英,秘书长李学兵及各专委会负责人一行23人,来到县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张彬一行观看了该院新编廉政现代川剧《情怀》的演出,听取了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瑜所作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了2014年检察工作情况。与会政协领导及委员对检察机关在服务潼南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推进工作机制建设,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特别是对该院借助潼南“戏窝子”文化资源优势,运用川剧艺术形式开展预防工作和普法宣传给予高度赞扬。
简介:作为刑事司法目标提出来的"刑事司法社会效果",没能得到明确的界定,在操作层面也欠缺具体的制度设置,因而为当事人、舆论媒体或者公权力干预司法提供了载体,给司法带来了困扰。结合刑事司法的现状与目标,"刑事司法社会效果"应当是指从侦查、公诉、审判到刑罚执行的广义刑事司法就有关刑事治理效果对社会公众作出的回应。刑事司法社会效果的实现,应在当前法律制度提供的框架内,由法官"代言"社会,充分运用当前的制度空间,利用公权力的支持和学界的技术援助,对案件作出符合社会期待的处理。检验法官有否"代言"社会的最佳选择是判例制度,通过判例的公开、评价、选择与淘汰,不仅有助于排除外力对司法的干预,激励法官与学者服务于刑事司法社会效果,还能为刑事司法社会效果的实现累积经验,从而形成一种稳定而不失灵活的刑事司法制度。
简介: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检察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做到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敢于创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坚持普法宣传常态化.借力全国“百优”警示教育基地,元宝山区检察院先后接待万余人来院里参加普法教育.同时,在检察室、看守所、街区、学校建立8个普法宣传基地,把法律的阳光送到百姓身边.坚持普法制度化.为进一步推进青少年维权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多年来,全院以“法治进校园”为契机,加强检校沟通和联系,并不断开展防恐、防性侵、防校园暴力专项行动.在此基础上,为各校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形成了家、检、校、学生于一体的校园普法新机制.
简介:罗马法诉权消耗理念下的一事不再理制度孕育出既判力理论。近来,禁止重复起诉制度曾被既判力理论所替代,并具体化为既判力的消极效果。尽管存在着效用、范围上的差异性,但既判力与禁止重复起诉之间的制度关联性较强,且前者通过客观范围、主观范围和基准时等形塑着实践中重复起诉行为的认定标准。借鉴自英美法系的争点效理论,在纠纷复杂化背景下成为大陆法系既判力客观范围扩张的重要依据,导致禁止重复起诉扩大化的发展趋势。人事诉讼中诉讼请求和当事人的特殊性,不仅影响诉讼标的理论的选取,更使得既判力突破相对性原则,在禁止重复起诉效果上扩及当事人之外的主体。未来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发展、解释中,禁止重复起诉制度的完善必须基于传统既判力理论的指引,以弥补既有规则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