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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只有在绝对的强权政治、强盗经济、强奸婚姻之下,才会完全没有契约自由的存在余地。契约对于个人生活、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影响的广度和深度,是一个社会是否进步的真正的标尺。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一个"从身份到契约

  • 标签: 关系契约 社会共同体 契约社会 社会契约论 契约自由 契约精神
  • 简介: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现代政府职能转变以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为方向,这使政府责任问题更加突出。服务契约是现代社会中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新型契约,政府对其管理经济和社会行为所负的责任要在权限确定的前提下遵循程序维度和绩效维度的问责进路。对服务契约中问责政府进路的论述,能为经济法责任理论提供另一种思路。

  • 标签: 政府责任 问责进路 社会契约 宪政契约 服务契约
  • 简介:诉讼契约是在九十年代中期被学者引入我国的理论界的。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一般接受日本学者兼子一教授对诉讼契约所下的定义,即“私人之间以直接或间接地对现在或将来出现的民事诉讼或强制执行施加某种影响,引发法律效果为目的的合意,

  • 标签: 诉讼契约 法律性质 民事诉讼 审判方式 私法行为
  • 简介:契约相对性原则是古典契约法的基本原则,而利他契约的出现实在了这一基本原则,使契约不仅在当事人之间有效,还有涉及第三人的效力。利他契约契约相对性原则的突破在两大法系有不同的法理解说。

  • 标签: 契约相对性原则 利他契约 第三人效力 民法
  • 简介: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日益加强深,消费者撤回权制度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视为一项重要的消费者保护手段。由于与契约自由原则存在冲突,消费者撤回权制度在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行为经济学为消费者撤回权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它在批判古典经济学"经济人"基本假设的基础上,提出了有限理性理论。有限理性理论解释了消费者撤回权与契约自由原则的冲突问题,也是消费者撤回权的重要根据所在。

  • 标签: 消费者撤回权 契约自由 行为经济学 经济人 有限理性
  • 简介:真正地实现宪政是每个国家的奋斗目标.然而我们究竟应该实现什么样的宪政呢?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契约文化的不断深入等各方面的原因,契约宪政将是宪政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通过对契约宪政是宪政发展的必然趋势的分析,进而探讨契约宪政的契约属性,并结合实际对我国的契约宪政建设作进一步的思考.

  • 标签: 代理制度 中国 契约宪政 契约文化 公民权利 宪法
  • 简介:既有关于诉讼契约的研究多局限于私法上契约自由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理,淡化了诉讼契约的公法属性。对于诉讼契约的理解,当建立在人权诉权理论、民事诉讼目的论、诉讼行为的相互性和程序效力等程序基本原理基础上。诉讼契约目的在于解决纠纷。这决定了契约的对象、是否涉及公益及生效依据上均不同于民事契约。诉权人权属性决定了其具有绝对性、不可放弃、不可剥夺性,只有法定裁判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判才能导致诉权的消耗。因此,不起诉契约属于民事契约,只发生私法上的效力;公证债权文书、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裁定均不能导致诉权消耗。撤回上诉和解协议等诉讼中契约效力不能遮蔽程序效力。认可诉讼契约效力应当坚持契约法定原则,明确当事人就任意事项达成诉讼契约需具备的程序条件。

  • 标签: 诉讼契约 诉权 民事诉讼目的 程序选择权 程序效力
  • 简介:法国一八0四年民法,系基于政治上之个人主义及经济上之放任主义,故于契约自由之原则,十分拥护。民法第六条,谓:凡不违背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之契约,均可缔结。条文只说明反面之限制,未列举正面之条件,此民法规定之与刑法不相同者。近年民治思想发达,由人民直接选举议员,制定法律。故现在之法律,乃一大多数意思表示之综合。个人之利害关系,不及社会之利害关系为重要,而契约自由遂亦屡受限制矣。

  • 标签: 契约自由 个人主义 利害关系 善良风俗 公共秩序 民治思想
  • 简介:契约必须遵守”是一个古老的法律命题。传统的法学观点认为保障契约履行的主要是道德、国家权力、社会舆论等,这些都没揭示出保障契约履行的本质基础。本文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揭示了契约订立、契约履行中的利益机制,从而科学地回答了这一问题,保障契约履行的根本原因是契约中的利益机制。

  • 标签: 契约 成本 理性人 利益最大化
  • 简介:有学者认为,秦轻商,因而契约制度也不可能完备。秦重农抑末,是历史事实,秦始皇在琅琊刻石中,就宣扬:"上农除末,黔首是富。"但任何国家,只要进入文明社会,商业活动是不可避免的。伴随轻商,必然对工商业严加管理,因而对契约关系的发展又有有利的一面。秦重视运用法律来调整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所谓"事皆决

  • 标签: 契约法 秦代 雇佣契约 契约关系 书面契约 历史事实
  • 简介:民事证据契约是诉讼契约化在民事证据领域的体现,不但符合市场经济环境下私法自治的精神,也是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的必然要求,充分体现了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主体性地位。我国目前还未建立完善的证据契约制度,但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和诉讼模式的转变,建立完善的证据契约制度逐渐成为可能,因此有必要对证据契约的价值、理论依据以及如何在司法实践中完善进行探讨。

  • 标签: 民事证据契约 正当性 价值 完善
  • 简介:<正>在现代社会,主权领域的主导性理论是社会契约理论。虽然在这一领域也存在着形而上学的或者神化的主权理论,也就是有形或者无形的君权神授论,认为国家源于神(上帝)或者某种绝对的精神、理念,政府的权威都由神意所授予,君主代表神意,服从君主,就是服从神意,但是这种观点现在接受的人越来越少。随着神学论的逐渐退却,代之而起的是社会契约论。在大到国家之形成、小到民事权利之行使等诸多问题中,社会契约论经常被作为明示或者默示的理论基础。所以,我们有必要追问"主权是否来源于社会契约"这一问题,只有在这一基础上,我们才能明确地回答"主权是谁享有的权力"、"主权是服务于谁的权力"、"主权是面对谁主张的权力"、"主权的位阶如何"等一系列问题,据此揭示出主权在历史和现实中的地位与作用。

  • 标签: 社会契约论 主权国家 神意 君权神授 《社会契约论》 人类社会
  • 简介:<正>一、引言我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中,常忽视对婚姻契约相关问题的研究与探讨。目前我国学者对婚姻是否为一种契约尚不能达成共识,甚至对这一学说本身的理解也不尽一致,甚至否认婚姻关系具有契约关系的特性。台湾学者陈棋炎认为,西方学者主张的"婚姻契约学说"是"以结婚行为契约之见解",而大陆的教科书则径直认为这种学说是主张"婚姻为契约",并不区分婚姻的成立与存

  • 标签: 婚姻契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特性分析 契约说 当事人 婚姻关系
  • 简介:契约自由是合同法理论与制度的基石.发展市场经济必须弘扬契约自由,但同时必须限制契约自由,防止由于其被滥用造成对社会整体利益和竞争秩序的破坏.契约自由的滥用会生成垄断,障碍竞争,因此必然会受到反垄断公共政策及其立法的规制.中国的反垄断立法同时肩负着维护蕴涵于经济民主中的契约自由和防止契约自由滥用的双重使命.

  • 标签: 契约自由 垄断 反垄断规则
  • 简介:契约而形成的契约精神渗进刑事司法而演变成种种典型或非典型性刑事契约,形成了所谓协商型司法。这是公法的私法化或者说私法的公法化,本质上是一种平等的契约精神,意在实现刑事解纷机制的民间化。协商型司法把现代社会的信用机制和法律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它与传统裁判型司法一道充分体现了控制犯罪、刑事司法一体化和追求刑事司法和谐的思想,共同致力于实现和谐社会的理想图景。

  • 标签: 契约精神 协商型司法 和谐社会
  • 简介:<正>(2000年5月12日法律第61号)最终修正:2009年6月5日法律第49号目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三条)第二章消费者契约第一节消费者契约的要约或者其承诺的意思表示的取消(第四条至第七条)第二节消费者契约条款的无效(第八条至第十条)第三节补则(第十一条)第三章差止请求第一节差止请求权(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之二)第二节适格消费者团体第一款适格消费者团体的认定等(第十三条至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差止请求关系业务等(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

  • 标签: 契约法 内阁总理大臣 适格性 二十三条 十二条 复代理人
  • 简介:流抵契约系指抵押设定契约中约定于债务已届清偿期而未为清偿时,抵押物之所有权移属于抵押权人之契约。按2007年3月28日修正前台湾"民法"第873条第2项,即为流抵契约禁止之规定。一般通说均认为,债务人于借款时均处于急迫窘困之情形,债权人可能利用债务人此种不利处境,迫使债务人与其订立流抵契约,以价值甚高之抵押物担保小额债权,图谋债务人不能清偿时,取得抵押物之所有权,以牟取非分之利益。然现今社会是否如此,有待观察。因此,修正前台湾"民法"第873条第2项改列为修正后台湾"民法"第873条之1并规定为:"约定于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为清偿时,抵押物之所有权移属于抵押权人者,非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为抵押物所有权之移转时,抵押物价值超过担保债权部分,应返还抵押人;不足清偿担保债权者,仍得请求债务人清偿。抵押人在抵押物所有权移转于抵押权人前,得清偿抵押权担保之债权,以消灭该抵押权。"基此,本文乃探讨台湾担保物权修法时,何以对流抵契约禁止原则有如此重大之转变。

  • 标签: 抵押契约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所有权
  • 简介:不同法系、不同国家对行政契约的概念及定性,认识不一,其分类及形式就有差异,即便在同一国家,由于分类标准的不同,其结论也会有所不同。严格意义上讲,行政契约的分类与行政契约的形式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分类属学术范畴,形式属实践范畴。前者是学界根据一定标准对各种行政契约的归类,后者是行政契约在实践中的存在方式或行政契约的名称。我国大陆行政法学界对行政契约的分类,一直存在重形式、轻实质或者重外表、轻内容的缺陷,即便是以契约内容为标准所作的分类,也因其内容的复杂性而难以系统化、规范化,含混之处甚多,有必要制定《行政契约法》予以解决。本文另对BOT特许权协议、公产特别独占使用特许及承包、租赁、出让契约、政府采购合同等行政契约形式进行了探讨。

  • 标签: 行政契约法 西方国家 中国 契约分类 BOT特许权协议 公产使用特许
  • 简介:根据“卫生福利部”与法院判决之相关说明,一般医疗行为与医学美容行为未加区分,一般医疗行为的法则被适用于医学美容的纷争。但医学美容行为系基于个人对于美观之需求,而非基于生理、心理健康考虑,因而有别于一般医疗行为。另一方面,为加强对于消费者的保护,对于具有不确定性的医学美容行为应否适用《消费者保护法》而采用无过失责任是否过于严苛,亦有疑问。本文自一般医疗行为与医学美容行为之异同出发,讨论医学美容行为之说明义务、医学美容契约契约性质,以及是否应适用《消费者保护法》。

  • 标签: 医学美容 医疗行为 委任契约 承揽契约 消费者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