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遵循先例规则是作为系统的法律进行运作的一种自我指涉方式.系统理论维度下对遵循先例规则的考察说明了这一法律制度并不是只属于“普通法”的传统,而是解决社会系统沟通如何可能的制度设计.法律论证是系统产生冗余并产生有效沟通的机制,冗余和多样性之间的紧张关系其实是包括遵循先例在内的司法制度“有意”制造的区分.通过区分沟通才能实现.对系统论下冗余和遵循先例的考察能够有力论战对司法论证仅是解释者意识体现的论断.更为重要的是,在系统论冗余理念下,我们能够发现我国的司法改革面临如何应对系统内部沟通互动与整合与系统外部环境结构耦合两个维度的挑战和机遇.系统理论为司法与社会变迁的共振提供了一条新的解释路径.
简介:在政府职能定位和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建立一系列行政评价机制,完善参与型行政,是实现公共利益这一行政活动的最高目的的基本保障。在行政评价和参与型行政方面,发达国家已有诸多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值得正在引进行政评价机制的中国予以关注和借鉴。确立解消信息非对称性的信息公开、信息发送机制,是实现参与型行政评价的前提条件。政府应当在履行公开信息和说明责任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市民参与行政评价进行技术支援,提高相关主体的“掌舵”技能,支援相关主体对公共事务的参与。要赋予行政评价更进一步巩固的地位,使其成为具有实效的制度,行政评价的法制化是首选的途径。
简介:行政证据与行政诉讼证据都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政证据又称行政执法证据或行政程序证据,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领域中,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而收集、调查和运用的证据;行政诉讼证据则是法院在诉讼中为正确审理行政案件而收集、调查和运用的证据。显然,这是有联系、同时又是属于两个不同范畴的证据。两者之间的联系表现为行政证据与行政诉讼证据具有同一性;两者之间的区别则主要表现为运用证据的主体、阶段。目的等方面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有利于正确理解我国行政权与审判权的关系,正确理解行政程序与行政诉讼程序的关系,从而有利于行政机关和法院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更好地运用证据,尤其是对于法院正确审理行政案件和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