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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以审判为中心的制度建设必须符合"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规律。同时,需要一套切实可行、高屋建瓴、协调一致的规则,以及全面的动态规制。没有对司法规律的准确认识,制定出的规则与规制行动就难以保证准确的方向;即使认识到了司法规律的本质,也有强大意愿,如果缺乏规制的行动力,再好的规则也会沦为"纸上的法"。"规律·规则·规制"是将以审判为中心的主观意识化为客观行动的递进过程,只有相互结合才能稳健、有效、可行,从而促进公、检、律与法院的联动改革,实现司法正当程序、做到严格司法、公正司法,在此基础上兼顾效率。

  • 标签: 规律 规则 规制 以审判为中心 制度建设
  • 简介:合同责任受税法规制植根于税法构成要件的满足,在合同义务与税收客体的合力作用下,合同责任与税法紧密相连.合同责任的法律规制在合同法上有一套自行规则,规则运行的结果便是经济效果的出现.税法上如何回应此种经济效果并不容易,需要借助合同法的有效资源,又不可过分依赖,毕竟合同法与税法有法律使命与法律目的的不同分工,评价的标准也存在差异.对合同责任进行税法规制,关键要解决两个中心问题:其一,合同责任主体是否当然为税法上的纳税人;其二,应该赋予责任行使所致的经济效果何种税法效应,如何配置既可衔接合同法又可为税法所用的合同责任涉税规则.

  • 标签: 合同责任 税法规制 纳税人 责任方式
  • 简介:恶意诉讼是由特定当事人推动、利用诉讼程序掩盖非法目的、与法治精神相背的诉讼行为。其产生与法律制度上的缺陷、诉讼的负面效应、不法利益或非法目的的驱动、立案审查不严或者个别办案人员素质不高等有关。我国应详细规定被告的资格,在刑法中增设民事伪证罪和诉讼诈骗罪,提高罚款数额,确立诉讼侵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赋予受害人提起反诉、事后另诉的权利以及刑事诉讼请求权和司法制裁请求权,最大限度地遏制恶意诉讼。

  • 标签: 恶意诉讼 法律规制
  • 简介:“套路贷”表现为“砍头息”、翻倍打借据、还款方式苛刻等多种行为表象,而实践中对“套路贷”的司法评价存有争议,集中表现在“套路贷”与诈骗的界限区分、实施“套路贷”过程中出现的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行为如何评价等。有效打击遏制“套路贷”,必须从加强行政干预、精准打击违法、完善法律司法解释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

  • 标签: 套路贷 高利贷 诈骗罪 非法拘禁罪
  • 简介: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造谣炒作的违法犯罪现象非常突出,有必要进行法律规制。目前立法已经逐步完善,但仍然存在网络诽谤犯罪自诉难、相关罪名竞合等问题需要调整相关立法。在司法适用层面,需要准确认定诽谤信息和虚假信息、恶意传谣者的主管明知、网络寻衅滋事犯罪“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等问题。

  • 标签: 网络造谣 法律规制 司法适用
  • 简介: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代孕逐渐被利用,而我国关于代孕的法律规制并不完善,民间代孕现象盛行。代孕缺乏法律规制使得代孕受托方权益被侵害时权利无法得到救济。而代孕有存在的必要性,其的存在不仅是新兴权利的要求,更是公民处分其身体权的需求。代孕法律规制的缺乏,需要完善代孕立法规制,其规制主要是从主体、客体、行政监管及司法审判流程入手,以期使得代孕有法可依。

  • 标签: 代孕 代孕行为 民间代孕
  • 简介:对相同格式条款的司法规制常产生判决结果的抵牾和相同判决结果下的规则适用冲突。法解释学的形式逻辑推理无法消除抽象规则适用中的不确定性,只能容忍"合法"的裁判冲突存在。基于法经济学和认知科学的研究,程序正义标准在核心给付条款上应通过标准化信息揭示推动市场合意实现,对涉及远期不确定风险的附随给付条款,其可降低为提醒注意以容纳实质正义标准的介入,程序正义标准应为严苛的法律责任提供可预期的合规避风港。实质正义标准由任意性规范和集体磋商产生的条款摹本构成,围绕该标准的粘性构建契合认知心理的选择退出机制,能够在约束附随给付条款的同时允许缔约方以合意的方式偏离实质正义标准。此种规制标准体系可提升司法的稳定性,并推动市场秩序真正成为格式条款的有效约束力量。

  • 标签: 格式条款 法解释学 法经济学 认知科学 规制标准
  • 简介:<正>在对以多重债务人问题为中心的消费信贷的强烈批判的背景下,2006年日本对《贷款业规制法》进行了修改,彻底取消了一再成为被批判对象的所谓灰色利息(随意设定且上下浮动的利息)。一方面是由于对在这个贫富差距扩大的社会里,以消费金融业的大企业为中心的公司利用"商务模式"

  • 标签: 规制法 公法学 贫富差距扩大 金融商 批判对象 日本法
  • 简介:英国传统上以法律职业团体自我规制为主导的法律服务规制体制,对于英国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被指责为“过时、僵化、过于复杂、欠缺问责并且不够透明”。2007年《法律服务法》对传统体制做了大幅改革,包括设立了一个作为独立规制机构的法律服务理事会,使得公共规制和职业团体自我规制之间的权力配置更为合理;设立了独立的法律申诉局,致力于为法律服务市场中的消费者提供一个有效的权利救济途径;引入了替代性事务结构,允许非法律人投资者和管理人进行法律服务市场,以增强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这一改革对于中国法律服务规制体制的改革具有参考价值。

  • 标签: 法律服务 合作规制 行政体制 英国行政法
  • 简介:诉讼欺诈不仅违背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义务,直接妨害了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秩序,侵害了法律尊严,同时,还使对方当事人无辜卷入诉讼,并通过法院的错误判决使其合法的权益遭到侵害。其符合妨害司法罪的基本特徵,应由刑法进行规制

  • 标签: 诉讼欺诈 妨害司法 虚假证据
  • 简介:黑客一词最早源自英文“hacker”,原指精通于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水平高超的电脑专家,尤其是程序设计人员。但今天,该词已被用于泛指那些专门利用系统安全漏洞对网络进行攻击破坏、窃取资料或制造恶作剧的人。因此,他们又被称为“骇客”(cracker)。在网络上黑客几乎无处不在,其中,有些黑客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我国刑事立法对黑客犯罪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是,

  • 标签: 黑客 刑法规制 犯罪 网络技术 计算机技术 设计人员
  • 简介:如何应用法律预防和惩罚网络犯罪已经是我国立法和司法领域面临的刻不容缓的问题。面对网络犯罪的严峻形势,文章从网络犯罪的基本概念出发,分别阐述了网络犯罪的原因、特点、类型和基本现状,分析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在规制网络犯罪方面的滞后和刑事立法理论方面的缺失,并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考和合理化建议。

  • 标签: 网络犯罪 刑法规制 立法完善
  • 简介:全国首例股权众筹民事诉讼2015年8月20日,全国首例股权众筹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反诉被告)人人投母公司北京飞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飞度公刮)与被告(反诉原告)北京诺米多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诺米多公司)对簿公傲。

  • 标签: 法律规制 金融创新 北京市海淀区 有限责任 母公司 民事诉讼
  • 简介:近些年来,与我国转型期社会利益冲突加大、社会关系日益复杂、社会意识呈多元化等因素相关,各种违反甚而破坏诚信原则和规范的行为或现象大量发生,并呈逐步增加和复杂化的趋势。具体表现在四方面:一是各种形式的诈骗、诈欺行为不断出现,手法越来越狡猾,方式越来越隐蔽,特别是利

  • 标签: 司法规制 缺失司法 诚信缺失
  • 简介:共享经济是当下中国学术界和实务领域均炙手可热的议题。根据中国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我国的共享经济总市值在2016年已达530亿美元,占我国当年GDP总量的5%~①。同时,近期也涌现了一大批关于共享经济的研究成果。可如果仔细思考的话,就会发现,虽然目前学界对共享经济的研究特

  • 标签: 共享经济 新路径 经济规制
  • 简介:契约自由是合同法理论与制度的基石.发展市场经济必须弘扬契约自由,但同时必须限制契约自由,防止由于其被滥用造成对社会整体利益和竞争秩序的破坏.契约自由的滥用会生成垄断,障碍竞争,因此必然会受到反垄断公共政策及其立法的规制.中国的反垄断立法同时肩负着维护蕴涵于经济民主中的契约自由和防止契约自由滥用的双重使命.

  • 标签: 契约自由 垄断 反垄断规则
  • 简介:<正>一、黑色产业链的刑法剖析(一)总论角度:黑色产业链的客观违法性探讨木马是整条黑色产业链流动的细胞,而传播网络木马的犯罪行为则是整条产业链的动脉,挂马集团则是黑色产业链的心脏。网络木马犯罪行为与传统犯罪行为在内涵

  • 标签: 黑色产业链 犯罪行为 犯罪主体 法益 传统犯罪 行为对象
  • 简介:<正>目次一、引言二、滥用诉权概述三、禁止诉权滥用的法哲学思考四、滥用诉权行为的法律规制五、我国规制滥用诉权行为法律体系之构建一、引言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公民所享有的诉权被认为是国家为了保证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权利具有“实然性”而设定的“权利救济权”,为“第一制度性权利”,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没有诉权的存在,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就不可能成为一种现实的权利。有基于此,世界各文明法制国家皆对

  • 标签: 规制研究 诉讼行为 恶意诉讼 诚实信用原则 诉讼权利 损害赔偿
  • 简介:<正>一、引言2008年底开始,先后发生了成都孙伟铭醉酒驾车致4死1伤、南京张明宝醉酒驾车致5死4伤、三门峡王卫斌醉酒驾车致6死7伤、鸡西张喜军醉酒驾车致2死6伤等醉酒驾车肇事案件,此类案件密集发生,大有失控态势,社会舆论普遍认为应当加重处

  • 标签: 醉酒驾车 危害公共安全 危险驾驶 肇事案件 孙伟 结果加重犯
  • 简介:<正>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我国法院系统自下而上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已经走过了十多年的历程。回顾往昔,面对现实,如果我们冷静地思考一下,就会发现改革已处于止步不前的境地,许多改革方案也已背离了原本的改革目标。因为,缺乏法律的支持和完整的改革主旨,单纯依凭司法机关和审判人员的直观感觉和改革热情,以“摸着石头过河”作为主导思路,在为各种改革举措提供相当广阔的生存空间的同时,也难免使改革不走弯路,增加改革的成本。尤其是当改革的触角伸向司法体制和司法观念等更深层面时,便不可避免地出现改革的停滞不前、甚至倒退现象。司法作为权利救济的最后一道防线,民众的期待以及社会的责任都是它所必须承载的。尽管民众可能对司法不公给予了过度的关注,却仍是法

  • 标签: 民事司法改革 民事诉讼法 司法解决 当事人主义诉讼 小额诉讼程序 诉讼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