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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将于1997年7月1日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随着这历史性时刻的迫近,香港问题日益引起世人的关注。笔者去年在香港大学法律系讲修期间,曾对香港司法制度作了专题研究。本文根据"两制"的方针,对有关香港法院的几个问题作初步的分析。、香港现行法院体系香港的司法制度主要是指法院制度,以及与法院制度相关的检察制度(律政司署)、律师

  • 标签: 一国两制 香港特别行政区 最高法院 香港法院 香港大学 香港终审法院
  • 简介:<正>我国政府将于1997年7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以下简称《联合声明》)对香港地区恢复行使主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宪法》第31条规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的建立标志着中国境内“两制”的形成,而“两制”则意味着个国家内不同社会制度和法律体系的并存。

  • 标签: 区际法律冲突 “一国两制“ 国际私法 法律制度 “一国两制” 区际私法
  • 简介:<正>、“两制”在于为“老大难问题”的解决“找条新的路子”关注国事的人,或许早已注意到,进入1987年之后,“两制”作为种“科学构想”,在理论、方法、政策、体制以及实践等等层次上,都有长足的进步。首先引人注意的是1月底香港《文汇报》发表的《邓小平论两制》的文章;这是1984年12月29日,中英关于香港前途问题《联合声明》在北京正式签署、邓小平曾见英国首相撒切尔(戴卓尔)夫人谈话的部分在1985年1月出版的邓小平著作《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书中,并没有收辑进去;因此,原文发表,这还是第次在1986年底大学生

  • 标签: 五十年 香港 邓小平著作 一国两制 港澳同胞 作用
  • 简介:<正>()“个国家,种制度”的基本含义就是在个统的社会主义国家里,绝大部分地区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允许个别地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但它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制度。对于这个问题,邓小平同志曾明确地指出:“我们的政策是实行‘个国家,种制度’,具体地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大陆十亿人口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个国家,种制度”的基本出发点是尊重香港和台湾的历史和现实;其政治基础是爱国主义,它的根本目的是实现祖国的和平统。实行“个国家,种制度”在政治上意味着大大扩大

  • 标签: 香港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社会主义制度 香港问题 资本主义制度
  • 简介:<正>依据“两制”的构想,中英国政府圆满地解决了香港问题。这不仅使中国人民在和平统祖国的道路上迈进了大步,而且为国家之间解决历史争端提供了新经验。正因如此,所以这构想,不但在中国的大陆、香港、台湾,而且在国际上引起了极大反响。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称赞这构想是“富有想象力的,最有天才的创造”,是“中英香港问题达成协议的关键”。国际舆论认为:这构想是解决香港问题的最佳方

  • 标签: “一国两制”构想 社会主义 世界和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 资本主义制度 香港地区
  • 简介:、问题的提出“两制”,是中国政府为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实现海峡岸和平统项基本国策,并已成功在香港和澳门付之实践。按照“两制”的原则,香港、澳门地区原有的法律除与基本法相抵触或经特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

  • 标签: “一国两制”原则 统一问题 两岸四地 私法 澳门地区 中国政府
  • 简介:<正>“两制”下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在本世纪末,在中国这样个社会主义大国中实行“个国家,种制度”,这不仅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不曾有过论述,而且在世界历史上也是没有先例的。它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发展。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建设社会主义就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特色,很重要的个内容就是对香港、澳门、台湾问题的处理,就是“两制”。这是个新事物,这个新事物不是美国提出来的,不是日本提出来的,不是欧洲提出来的,也不是苏联提出来的,而是中国提出来,这就叫做中国特色。”按照传统的理论和模式,在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只能允许种社会制度即社会主义制度的存在和发展,而绝不允许同时有另与之对立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并存和发展。而实行“两制”后,就突破了“”的固有理论和模式,形成了在个社会主义国家里,社会主义和

  • 标签: “一国两制” 法律制度 中国法律体系 法律渊源 《基本法》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简介:自香港成为英国殖民地开始,“外籍法官”直都是其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旨在探讨过去的一百七十多年间“外籍法官”角色之演变,具体包括对香港法治的实质贡献以及象征意义。透过对殖民地时期和回归后“外籍法官”角色的详细分析,本文指出“外籍法官”对香港的作用与重要性,已从殖民地早期的实质贡献,逐渐演变为主要具有象征意义。如今,在实质贡献方面,虽然“外籍法官”仍有定的重要性,但并非不可被“本地法官”所取代。就其象征意义而言,文章认为,在中国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在香港社会以至国际社会眼中,“外籍法官”的存在仍相当重要。当中国法治国家治理体系全面确立之后,“外籍法官”在香港的历史使命将正式结束。

  • 标签: 外籍法官 本地法官 一国两制 香港特别行政区 法治
  • 简介:在“两制”下,我国公民往来于大陆、香港、澳门、台湾,属于国内出入境行为。对这种行为的管理称为国内出入境管理。这种管理在世界上独具特色。认清国内出入境行为及其管理、管理协作的特征,对于确定国内出入境管理的方向,原则和管理方式有重要意义。

  • 标签: “一国两制” 国内出入境 管理特征
  • 简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基本法上享有巨大而广泛的权力,而在香港的政制架构中,与行政分支和立法分支相比,终审法院地位相对独立和优越,中央与特区的权力博弈有时就具体化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与香港终审法院的权力博弈。在吴嘉玲案中,终审法院展现出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全方位进攻性防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基本法上几乎所有重要权力在该案判词中都有提到,终审法院所要阐述的重心始终是基本法对这些权力的限制,甚至宣称有权审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行为。为此,其所使用的武器有三:基本法、联合声明、人权。其中,基本法既是盾牌又是紧箍圈,居于核心的地位。尽管终审法院这种司法能动主义倾向使得其说理逻辑有时就像"抓着自己的头发想离开地球",该案判词也存在些许说理性错误或可商榷之处,并且招致诸多批评,但是终审法院的目的已然达到,经此役,终审法院基本奠定了其香港高度自治和人权维护者角色。

  • 标签: 吴嘉玲案 香港终审法院 违宪审查 居留权 基本法解释
  • 简介:在'两制'方针指导下建立特别行政区,是中国历史上,也可以说是世界历史上的个创举。'两制'的构想是怎么提出来的?又如何在'两制'方针指导下建立特别行政区?提出'两制'的方针及建立特别行政区有什么重大意义?受本刊的委托,带着这些问题,我走访了《中华人民共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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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法”理论的产生“法”理论的研究对象,是“个国家,种法律制度”。“两制”产生的时代背景,就是“法”理论产生的时代背景。“法”不是对社会常态的般描述,而是“两制”的题中之义,并将于1997年和1999年以后成为我国的现实。国家主权不可分割,包括特别行政区在内我国任何块领土都是中华人民共和不可分离的部分;而特别行政区的治权却可以由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特别行政区人民及其代表。人们平时所说的“港人治港”之类的话,就是主权与治权相对分离的通俗表述。法权的特征在于体制和法制。“两制”,是主权与

  • 标签: 政治法律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最高权力机关 法律体系 法学界
  • 简介:<正>我国法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审终审。对地方各级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上级法院上诉。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审判的第二审判决和裁定,都是终审判决和裁定,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必须执行,不得再提起上诉。我国法律规定审终审的目的,除了使审判机关及时结案,尽快地消除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和解

  • 标签: 两审终审制 当事人 上级法院 法院审判 下级法院 法律规定
  • 简介:本文从五个方面对中美的司法理念进行了比较。美国的司法制度体现了程序公正优于实体公正、普遍我优于个案正义、法律真实优于客观真实、法律调整优于调整法律、服从法律而非服从民意的司法理念。而中国的司法理念在这五个方面与美国的司法理念差别很大。

  • 标签: 中国 美国 司法理念 比较 程序公正 实体公正
  • 简介:<正>1.行政责任制度()般特点在法国法律中,行政责任制度不同于民事责任制度。1873年,权限争议法庭关于勃朗哥案的判决确认:“国家由于其雇佣人员的公务行为对个人造成损害的责任不能根据民法典所确立的有关个人之间关系的原则确定……这种责任(指国家责任)既不具有普遍性,也不具有绝对性;它有自己的特殊规定,即出于公共服务的需要及协调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的必要

  • 标签: 行政责任制度 国家责任 比较研究 国家权力 权限争议 民法典
  • 简介:<正>在西欧,隔着英吉利海峡和多佛尔海峡,英国和法国遥遥相望。这海之隔的国家,却形成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代表性国家。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社会、政治、经济、历史、法学传统等诸多原因。比如,的封建土地制度和封建君主制度不同,法国是等级封建制,王权不集中,领主掌握司法权,各地有罗马法传统,并结合吸收某些日耳曼法

  • 标签: 刑事司法制度 大陆法系 封建君主制 日耳曼法 罗马法 英美法系
  • 简介:以海上国际犯罪作为研究对象的海洋刑法学研究范式之提出意在突破传统教义刑法学的研究框架。从刑法之外研究刑法,使得从教义刑法学向种普适刑法学的转变成为可能;作为国家主权体现的刑事管辖权在实然层面上会面临冲突是种客观事实,不能将其作为否定船旗刑事管辖是属地管辖原则之补充的理由;船旗管辖原则只有在刑事司法管辖权层面下有其独立存在之必要,相应的,我国刑法之规定并无修改之必要。

  • 标签: 海洋刑法学 船旗国管辖 刑事司法管辖权
  • 简介:行政理论界直存在着“事不再罚”原则,但其内涵尚未形成共识,对同违法行为,不应当重复处罚,这就是“事不再罚”原则。但《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是“事不再罚款原则”即对同违法行为构成法条竞合后不得给予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事不再罚款”原则是“事不再罚”理论与行政处罚现状有机结合在《行政处罚法》上的体现。

  • 标签: 中国 一事不再罚原则 行政处罚法 同一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