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7
135 个结果
  • 简介:经过25年全民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自觉学法用法的意识大大增强,并已成为一种新的执政风尚。但不可否认的是,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旧习在一些地区一些领导干部的头脑中仍有残余。从"谁耽误嘉禾发展一阵子,就让他难受一辈子"的雷人口号,到信奉"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强制、暴力拆迁事件;从用"红头文件"否决生效的司法裁定,到"什么法不法,老子就是法"的强硬态度,一些干部的表现,与依法治国的理念大相径庭。是这些领导干部不懂法吗?不是!从1986年至今,我国连续实施了5个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一直把领导干部列为重点。各地也都推出了诸如任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各类法律知识竞赛

  • 标签: 依法治国 “权” 法制宣传教育 法律知识竞赛 领导干部 拆迁事件
  • 简介: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款,这三项费用共同构成了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范围的现实结构。土地补偿费着眼于土地所有权,造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的虚化;安置补助费应是土地所承载的社会保障功能的价值体现,目前的安置补助制度并未实现这一功能;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款在规范意义上是对劳动价值的承认,在实务中却存在归属困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应当首先明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目的和范围,将土地增值补偿费等价值纳入补偿的范围,并重申足额补偿原则应属于公平原则的范畴。

  • 标签: 集体土地征收 补偿范围 现实结构
  • 简介:唐代统计者总结了历代惩治贪官污吏的立法经验,对官吏贪赃枉法的刑事责任不仅在立法上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如严密的防范措施,犯赃涉及的范围和量刑幅度等,而且在司法上对犯赃官吏的处罚也相当严厉。唐律以立法形式整顿吏治,缓和了阶级矛盾,提高了统治效能,促进了经济发展,使唐朝社会呈出出安定繁荣的盛世局面,在我国封建法制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 标签: 唐朝 唐律 立法 治吏 法制史
  • 简介:信息公开是当代国外新出现的宪法和行政法学的一个重要领域。在我国,信息公开也被称为加强行政的透明度。广义的信息公开是指自由的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狭义的也是本文研究的信息公开是指个人或团体有权知悉并取得行政机关的档案资料和其他信息,但政府为了国家安全、行政活动能够有效率地进行,或不妨碍个人的隐私权,也可不公开行政机关掌握的某些信息。在此,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这项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保障公民取得行政机关信息的权利。因为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现有公布的信息已不能满足公众社会生活的需要,人民有获得信息的权利,尤其是关系到他们的管理信息,这是民主社会中有意义地表达的优越之处。缺乏公开性的行政是秘密行政。

  • 标签: 信息公开制度 公共利益 信息公报 依法行政 行政腐败 公开行政
  • 简介:作者认为,依法治国的核心、重点和难点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政府与人民、行政权与法律、行政机关与权力机关之间的关系。提出依法行政,植根于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政治体制,加上我国所处的时代背景和法制传统,因而虽然近代其他国家如德国、日本等早已得出依法行政原则,但从内涵上看,我国依法行政所包含的内容应更为广泛。文章提出,我国依法行政应包括职权法定、法律保留、法律优先、依据法律和职权与职责统一等内容。文章还就依法行政的历史发展、依法行政的内容和依法行政的意义等作了简要论述。

  • 标签: 依法行政 依法治国 行政管理秩序 依法行政原则 法律授权 法律保留原则
  • 简介:笔者认为,安排未继续当选代表的上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依法必要。依据地方组织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代会由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召集;地方组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还明确规定,预备会议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主持,每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仍由上届人大常委会主持。

  • 标签: 人大常委会 地方组织法 第一次会议 组成人员 人代会 第二款
  • 简介:<正>踏着春风,迎着朝阳,我们昂首阔步走进1998。1998年,江苏将实施依法治省战略,七千万江苏人民在省委领导下将同心构筑恢弘的法制长城。什么叫依法治省?依法治省就是在邓小平理论旗帜指引下,认真落实依法治国方针,在一个省(市、区)的行政区域内,通过保障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的贯彻实施,把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项事业纳入法制的轨道,从而使

  • 标签: 依法治省 邓小平理论旗帜 依法治国方略 法制 地方法规 行政区域
  • 简介:<正>2月25日上午,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江苏省1999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这标志着江苏依法治省工作已进入全面深入推进的新阶段。所谓依法治省,就是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认真落实依法治国方针,在一个省的行政区域内,通过保障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的贯彻实施,把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项事业纳入法制的轨道,从而使全省达到政治安定、经济文化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目

  • 标签: 依法治省 全面推进 邓小平理论 依法治国 江苏省 社会全面进步
  • 简介:党的十五大庄严地作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这是全国人民的迫切要求,是全国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盼望已久的重大的科学决策,它极大地鼓舞着人心,向人们预示着即将到来的美好的法治社会的前景,大大加快了全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许多省、市先后提出实施依

  • 标签: 依法治国 依法治省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律化 法治社会 治国方略
  • 简介:我国目前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利益失衡问题,农民利益受到侵害,一些不正当利益大量滋生,甚至不法利益大行其是。经过考察,我们认为在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应当纳入利益衡量范围的主要应是农民利益与公共利益。在利益衡量的过程中,应确保农民利益得到合理补偿,并且这种补偿应是与社会保障并行的合理补偿;应确保征收的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在农民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中,应以征收之后利益综合衡量的结果为正数作为判断标准;并且在征收过程中要注意正确衡量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

  • 标签: 农村土地 征收 农民利益 公共利益 利益衡量
  • 简介:财产权准征收是指对财产权的形式限制构成对财产权的实质剥夺。其判定基准为财产权的“一般限制”与“特别限制”所划出的一道清晰界限。基准的建构层面涉及世界观与方法论两大体系。世界观维度是一个多元多维变量所组成的复合系统;方法论维度是在综合考量各变量功能和性质的基础上,实施对象基准一结果基准一综合基准的方法路径。对象基准是判定的前提和起点,是区别财产权“一般限制”与“特别限制”的形式化识别机制;结果基准是判定的实质内核,是区别财产权“一般限制”与“特别限制”的实质化识别机制;综合基准是配套性判定,弥补结果基准功能的不足和局限。此外,基准的设定还须考量平等、比例和信赖利益三项原则。现阶段,在模糊地带应坚持“从严”认定模式,并以“法益衡量论”作为其兜底性判定方法。

  • 标签: 财产权限制 准征收基准 从严
  • 简介:土地征收的立法模式有集中型模式和分散型模式之分,集中型立法模式颇具特色;我国分散型立法模式存在诸多弊端;我国土地征收立法应采集中型立法模式,在制定统一的征收法典时,既要注意法典与现行立法和相关政策性规定的协调与整合、又要注重法典的创新与突破、还要注意法典内容的具体而全面。

  • 标签: 土地征收 立法模式 公共利益 法定程序 征收补偿
  • 简介:违法增收税费是我国诸多社会矛盾中最受人关注的焦点之一,是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黑手.它破坏了法律的权威.实践证明,在刑法中增设违法征收罪已是最后的选择,并且此举符合我国的具体国情.考察外国的刑事立法例,借鉴其中的合理成份,我国刑法中应增设违法增收罪.

  • 标签: 刑法 违法征收罪 中国 立法 犯罪构成
  • 简介: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取得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有权并给予公平补偿的行为。合法的土地征收行为应当具备公共利益的目的、补偿合理性、程序正当性等要件。以公共利益为目的是国家行使土地征收权的前提,是集体土地所有权让渡的唯一正当理由,也是判断土地征收行为合法性的根本标准。实现公共利益,有利于控制土地征收行为,保护我国有限的农用土地资源,防止土地征收权的滥用以及公共权力向房地产市场的过度扩张。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文研究的土地征收仅限于行政机关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在给予农民集体和个人补偿后,强制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以及对农民房屋等土地附着物的拆迁等行政行为。开发商基于商业目的对土地权利的买卖和拆迁,牵涉到的是平等的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不在土地征收范围之列。

  • 标签: 土地征收权 公共利益 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土地所有权 行政行为 程序正当性
  • 简介:凯洛案后,美国联邦政府和大部分州政府通过立法与司法等活动,来限制经济发展型征收活动,以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免受国家征收权的侵犯。但由于经济发展型征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实际上,此类征收在美国仍大量存在。这种矛盾现象主要是由美国社会对经济发展型征收的担忧与经济发展型征收的客观需要之间的冲突而产生的。我国目前也存在类似的矛盾,因此,需要比较我国与关国在这一问题上的相同与差异之处,确定我国经济发展型征收的要求,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免受不当征收的侵犯。

  • 标签: 经济发展型征收 立法限制 现实成效 中美比较
  • 简介:集体土地是农村价值最集中的资源,是广大农民利益实现的最重要的载体。土地的强制性征收给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带来严重的损失,补偿制度来弥补之。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体现了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对国家强制权力的制约,体现了土地财产权利与土地征收权力的均衡。由于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具有较强的政策性与技术性,《物权法》不可能对其所有问题均有规定。全面研究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尤其是研究其补偿范围及补偿标准,对我国将来制定土地征收法或在司法实践中准确适用《物权法》具有理论及现实意义。

  • 标签: 土地征收 合理补偿 市场价值 补偿范围 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