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推动人类知识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数学呈现出一般方法论的特征。在法律论证过程当中,运用数学知识进行推理、演算和分析,论证案件中的法律命题,形成特定的解释和判断,得出相应的结论,可以实现司法说服。数学本源于人类生活的特性决定了人类可以运用数学方法解释法律现象。运用数学方法进行法律论证,是数学作为方法论的本质展现,也是法律论证的理论升华。在司法实践中,数学方法在法律事实论证和法律适用论证当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但在司法当中,过度强调数学论证可能会忽视必要的价值考量,偏离法律理性和司法规律,从而导致司法不公。司法经验和法理反思两方面的研讨表明,法律论证应当谨慎对待数学方法,特别是要注重考查关联性,有效发挥数学方法的正能量。
简介:在刑事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中,根据物证笔迹查找犯罪嫌疑人,是重要而有效的途径.目前,笔迹检验主要是根据文检人员掌握的专业知识和多年来积累的工作经验,分析综合笔迹检材和样本的笔迹特征,排除嫌疑人或认定作案人,这是一种定性分析方法,非常重要,但笔迹检验不能只局限在定性分析.数学方法作为一种认识方法,具有严密的逻辑性、严格的程序化步骤和简明精确的表达方法.为使笔迹检验的方法更科学,结论更准确,更有利于出庭作证,我们在笔迹鉴定过程中广泛运用数学方法进行定量分析,并与定性分析相结合,迅速准确地得出鉴定结论,为侦查破案提供重要依据,丰富和发展笔迹检验的手段和方法.
简介:数学思维对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逻辑体系的形成起着决定性的影响,而西方文化逻辑就主要建立在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逻辑体系之上。由于西方的数学是演绎数学,具有形式化的特点,所以,建立在演绎数学基础上的西方文化逻辑便具有注重形式化的特点。西方文化逻辑对西方文化中的所有学科都有影响,法律也不例外。西方的思维方式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演绎数学的基础之上,所以,受思维方式影响的西方法律也必然具有形式化的特点,即注重法律形式合理性。由于数学是理性的化身,所以,近现代西方法律理性化的结果使法律得到了数学理性更深的改造。数学思维虽然不是近现代西方法律形式合理性形成的唯一影响因素,但无疑是决定性的影响因素。
简介:“模拟审判教学法”是一种在特别设置的审判环境中,模拟扮演法庭上处于不同地位的各角色人物,进行演练的一种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的基本过程,是在学生系统地学习实体法、程序法等理论的基础上,教师为学生提供司法实践中典型的案例材料,让学生根据案件的事实、法律的规定和各自扮演的角色,各自独立进行准备,然后按照程序法的规定,进行模拟审判演练。“模拟审判教学法”的具体实施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模拟审判材料的准备阶段。首先老师要根据模拟庭的性质和种类,所要达到的目的要求,结合“模拟审判教学法”的特点,选择司法实践中有代表性、典型性、指导性的案例材料。从学校教学实际出发,进行加工、剪裁、提炼和改编成适合“模拟审判
简介:“同步实践教学”模式、理念的提出和坚持,推动知识教学与实践教学在法治人才培养中同步进行,推动实践教学全程化、实体化、常态化贯穿于法治人才培养的始终;推动社会优势资源与高校资源的整合,探索全方位、无缝式衔接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实现知识教学与实践教学、职业教学与伦理教学、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法学院校与实务单位四维立体同步的嵌入式、交互式、贯通式实践教学体系。同步实践教学模式、理念的提出和坚持,同时解决了当前法治人才培养中的三个核心问题:一是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的建立和运行;二是法学教育中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重新定位;三是从一个侧面回答法治人才培养中“教什么”和“怎么教”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