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福建法学》季刊,由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主管,福建省法学会主办,旨在开展法学交流,促进法律实践,推动理论创新,弘扬法治理念。欢迎省内外法学界、法律界同仁投稿。一、一般约定(一)文章内容:以学术论文、调研文章、研究报告为主,兼有法治随笔、评论。暂设学科专论、理论探讨、立法研究、司法实践、课题研究、案例评析、法治随笔等栏目。要求来稿关注现实、观点鲜明、论述充分、表达规范。(二)文章字数:学术论文、调研文章、研究报告字数一般不超过8000字。(三)审稿期限:3个月。(四)作者权利:作者可以通过特别声明,拒绝本刊对论文进行修改,或拒绝论文发表后的网络传播和电子期刊登载。作者无上述特别声明的,视为在投稿时同意本刊进行修改并在网络和电子期刊登载。二、作者简介注明作者的工作职务、职称和学位。三、摘要及关键词(一)中文摘要:仅概括文章内容,不评价文章,300字以内。(二)关键词:3~5个。四、注释体例(一)采用脚注,连续注码。(二)文中及页脚注码符号为阿拉伯数字,加圆括号;注码放在标点符号后(对句中词语加注者除外)。(三)一般次序为:著者、书名、出版社、出版年份、页码。如引用期刊、报纸文章,注释次序为:著者、论文名、刊物名称...
简介:一合伙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伙合同是合伙人之间以进行共同的事业为目的而达成的协议。它是落成、双务、有偿合同。合伙合同具有以合伙人之间经营共同事业为目的的特征。关于共同事业,有的国家规定必须是以营利事业为目的①②;而有的国家对合伙的事业目的种类则无限制。作者认为合伙人只要对所进行的事业有共同的利益追求,不问其为物质的还是精神的,均可为合伙。这既是合伙成立的前提,也是合伙维系的纽带,没有共同的事业目的,不可能产生合伙。合伙的具体内容“只要合伙不背于公序良俗,其事业为公益的或为营利的,或以交谊娱乐为目的,均无疑于合伙之成立。“又“合比之事业,亦不问其为继续的或为临时的,为个个之事业或为包括之事业,放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