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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所谓案例教学,是指在法律院系和公安院校的教学活动中,围绕学科理论体系,结合具体教学目的,通过逐一分析典型案例和实际解决模拟案例,使学生既具有理论基础知识,又能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包括三个方面:案例教学构成;案例教学程序;案例教学检验.它们在实际教学活动中溶为一体,紧密结合;但是,各自又有不同的侧重面和具体要求.一、案例教学构成

  • 标签: 案例教学活动 案例教学法 教学内容 理论知识 典型案例 动程序
  • 简介:“模拟审判教学”是一种在特别设置的审判环境中,模拟扮演法庭上处于不同地位的各角色人物,进行演练的一种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的基本过程,是在学生系统地学习实体法、程序法等理论的基础上,教师为学生提供司法实践中典型的案例材料,让学生根据案件的事实、法律的规定和各自扮演的角色,各自独立进行准备,然后按照程序法的规定,进行模拟审判演练。“模拟审判教学”的具体实施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模拟审判材料的准备阶段。首先老师要根据模拟庭的性质和种类,所要达到的目的要求,结合“模拟审判教学”的特点,选择司法实践中有代表性、典型性、指导性的案例材料。从学校教学实际出发,进行加工、剪裁、提炼和改编成适合“模拟审判

  • 标签: 模拟审判 教学法 法律专业 司法实践 程序法 法律人才
  • 简介:案例教学正在成为教育理论和实践界在世纪之交共同的“新宠”。公安法律文书教学顺应时代的发展特点和需求,责无旁贷地需要运用案例教学手段,达到切实提高学生写作能力的教学目的。在实施应用过程中,采纳了“一案到底”的案例教学,把同一案件在办理过程中,让各种法律文书在办案进程的不同阶段出现,收到融知识、领会、运用、分析、综合、评桥为一体的教学效果。

  • 标签: 公安法律文书 写作教学 案例教学
  • 简介:宪法学内容重要,理论抽象,尤以基本理论部分的“宪法监督”为甚,这对教师和学生都充满挑战。在宪法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学,引导学生在参与讨论的过程中养成法律思维,学习法律推理,可以弥补传统讲授法的不足,避免教师枯燥地宣讲。学生被动地记忆所造成的低效学习状态。教师实施案例教学时要注意准确地选择,灵活地运用宪法案例,这是发挥案例教学作用的关键所在。用于课堂教学的案例应包括外国宪法案例和中国宪法事例,在使用案例的时候应注意案例切入课堂的时机,案例与教材的衔接,教师和学生的角色定位,纵深型讲解法和放射型讲解法的应用以及教学目的的实现等问题。

  • 标签: 宪法监督 宪法案例 宪法事例 案例切入
  • 简介:法律概念与自然科学概念至少存在两个方面区别:法律概念具有"实践性",自然科学概念具有"理论性";大部分法律概念具有"类同性",大部分自然科学概念具有"相同性"。"实践性"构成了法律概念的本体论特征,"类同性"构成了法律概念的逻辑特征。因此,法律概念具有自身的实践逻辑。兰戴尔最先提倡的案例教学是建立在一种有缺陷的法律科学构想基础上的。法律概念的实践逻辑构成案例教学的理论基础。

  • 标签: 法律概念 实践逻辑 解释 类推 案例教学法
  • 简介:随着我国向法治社会的全面转型,法律人才的培养不仅要满足法律实务部门的需求,更要适应经济建设、国家治理、和谐社会建设以及走向世界的需要。本文在对以往我国法学教学方法进行检讨和对影响教学方法的因素进行探讨的基础上,结合西方的成功经验,研究法学教学方法改革的路径所在,提出了教学方法多元化的改革目标及其落实的具体方案。

  • 标签: 法学教学方法 社会需要 改革
  • 简介:类型作为法学方法论能够弥补概念法学抽象涵摄方法的不足。将商行为作为类型而非法律行为那样的抽象概念,是因为商行为符合类型的一系列要求:商行为具有鲜明的价值导向性,将其作为类型能区分商与非商行为,还能肯认商行为的正当性,引导商行为的理性化;商行为的构成要素具有灵动性,它们丰富且具体,有时无须全部具备,商行为的边界也具有开放性;商行为的不同构成要素之间还具有维系性。将商行为作为类型,能实现其与民法法律行为制度的协同,并能实现商行为体系的逻辑自足。

  • 标签: 商行为 类型 法学方法
  • 简介:"口语"既是公安高校学生的专业课,又是第一线公安民警的业务课.为了使这门新开设的课程在短时间内获取最大限度的教学收益,用着眼整体、设置情境、实现互动、听说评相结合等教学方法,并结合公安实践,做大量的听说训练,可收到良好效果.

  • 标签: 公安院校 口语课 教学收益
  • 简介:行为法学作为一门新的独立的法学理论与方法论模式,它与传统法学在方法上的异同表现在五个方面行为法学具有特殊性、实证笥、动态性、兼容性、历史性、综合性等特征。还应遵循运动原则、行为原则、需要原则、效益原则。

  • 标签: 行为法学方法 特殊性 实证性 运动原则 行为原则
  • 简介:行政行为与司法行为的区别金志华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的组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基于行政职权所实施的一切能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单方法行为。它有三层含义:第一,实施行政行为的主体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的组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标签: 行政行为 司法行为 法律行为 司法机关 法律授权 法律效果
  • 简介:近年来以平台为核心的电子商务市场出现的法律问题,越发地受到人们的指责和关注,究其原因在于电子商务的兴起,不仅激活了世界的创新和经济的发展,而且使平台限制竞争的行为出于监管的边缘,给社会总体福利抹上了灰色的阴影。虽然电子商务有效地是零售竞争的问题,正在运营中的动态明显地不同于比较传统的零售市场。其显著特点包括主要的平台跨不同行业进行交易行为的出现、更大的透明性、收集和使用数据的剧增的重要性、算法竞争机制的使用。电子商务的增长有潜力增加零售市场的竞争、极大提高消费者的选择和促进产品经销的创新。然而,某种动态竞争也促进了企业经营者的限制竞争的协同行为和单边行为。广泛地考虑电子商务市场内潜在竞争法的关注,其焦点特别集中在纵向限制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上。根据国内外电子商务的实际情况,提出平台限制竞争的行为规制措施,可以超出竞争法的视域,采取特殊行业、消费者保护、数据隐私为标准的规制方法

  • 标签: 电子商务 平台 新型的限制竞争行为 总体福利损害 监管
  • 简介:<正>我国行政诉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提起的诉讼。为此,正确认识和区分可以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和不能起诉的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对于我国行政诉讼的理论与实践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但目前行政法学界对这种区别研究甚少,在许多有关行政诉讼的著述中都只作简单的叙述,

  • 标签: 具体行政行为 国家行为 主体资格 行政诉讼法 行政法学界 经济组织
  • 简介:在我国,刑事制裁是根据传统的罪刑相应原则,根据罪犯已然的犯罪事实以及这一事实自身所表现的行为危害程度,以行为为本位所作的罪刑相衡的裁量。不容否认,这一裁量考察了行为者的人身危险状态及由这一状态所决定的矫正难易程度,但是,"罪犯人身危险性应当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刑罚裁量依据"的这一共识,并不能超越以行为行为恶害为本位的传统罪刑相应原则所框定的罪刑均衡。也就是说,超越行为及其恶害

  • 标签: 罪刑相应 危险状态 矫正罪犯 危害程度 行为人 原则
  • 简介:行为加重犯是一个崭新的概念.文章通过对加重犯基本构成及加重因素的分析研究,提出所有的加重因素都可以被称为'情节'.情节加重犯的概念要分广义和狭义两种.在广义的情节加重犯中应当剥离出行为加重犯,成为独立的加重犯形式,并与结果加重犯、数额加重犯、狭义的情节加重犯一起形成加重犯完整的理论体系.

  • 标签: 行为 情节加重犯 结果加重犯 基本构成 “情节” 理论体系
  • 简介:在日趋复杂的现代社会关系中,因共同行为而致人损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在排除了共同故意侵害而又无法确定谁是真正的加害人的情况下,应按共同危险行为来对待。共同危险行为的归责原则仍然是过错责任原则,但应采用举证倒置的办法,实行过错责任推定;如果共同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无过失也可免责。共同危险行为的责任连带责任,如果其中的一人或数人超出了其应承担的份额,同可向其他共同危险行为人求偿。

  • 标签: 共同危险行为 民事侵权 共同过失 损害赔偿
  • 简介: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高清江、连晓芳认为:司法实践中有人认为:对刑法意义的容留卖淫罪中的“卖淫”不能作扩张解释。“卖淫”应是一种以财物为媒介发生性交的行为,不包含一般的色情服务行为。但公安部2001年1月28日《关于对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中,明确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属于卖淫嫖娼行为。按此界定解释,卖淫并不是特指性交,

  • 标签: 卖淫行为 服务行为 色情 卖淫嫖娼行为 人民法院 扩张解释
  • 简介:本文对电子证据与传统证据进行了分析对比,指出了电子证据的特征,提出了对证据的可采纳性与证明力,以及在诉讼的仲裁中如何审酝判断,使用电子证据等,发表了有见地的观战对立法机关和司法实践孝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 标签: 电子商务 电子证据 可采纳性 证明力 审查判断
  • 简介:<正>《南开学报》1991年第5期刊登金岩的文章《试论执行职务中的侵权行为》,摘要如下:对于执行职务中的侵权行为,人们常用职务侵权的提法加以概括,这是不科学的。应该指出,执行职务的侵权行为与职务侵权行为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第一,从立法上看,两者是由两个法律加以规定的。民法通则第121条的民事责任是指执行职务中的侵权责任;而行政诉讼法第68条所规定的赔偿责任则是指由职务侵权行为引起的行政法律责任。第二,从侵权行为本身的构成看,职务侵权行为是一种行政侵权行为,它表明职务活动本身就构成侵权。与之相反,执行职务中的侵权行为则表明侵权行为的发生是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而职务活动本身并不构成侵权。

  • 标签: 职务侵权行为 职务活动 执行 行政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 民事责任
  • 简介:伯尔曼对西方法律传统的描述,并未细致地揭示11世纪之前西方古代法学在知识论和方法论上的特征。不可否认的是,近代大学体制不仅打造了一个"以学术为生"、专事学问研究的知识群体,而且也铸造了一种追求逻辑形式主义的科学精神,但是,"经院派"以及以后的"公理方法派"法学家们的做法,实际上遮蔽了古老的法学作为一门法的实践知识的性格。古代的论题学体现了这种性格,它将法学的论辩活动带入到了更复杂、更可靠、更贴近人类社会生活现实的思考结构之中。

  • 标签: 实践知识 论题目录 问题思维 困局工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