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本世纪三十年代,考古工作者在今甘肃省北部的额济纳河流域发掘出汉简一万多支,因为这一带地区古代泛称为居延,所以这批汉简就被命名作“居延汉简”。1972年到1974年,考古工作者在同一地区再次进行了发掘,结果又得到汉代的简牍约两万支,为了与过去出土的汉简相区别,整理者便称这批简牍为“居延新简”。它们虽然多数是残缺或互相不连贯的文字材料,但对了解汉代具体的社会状况和国家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居延新简”里有一份《候粟君所责(债)寇恩事》的简册,出土于破城子甲渠候宫遗址编号第二二号房屋内,这一遗址原是汉代甲渠候官的治所,因此该简册应是甲渠候官的官署所保存。木简总计有三十六枚,整理者将它们编号为E.P.F22:1到E.P.F22:36,一千余字。简册是东汉建武三年(公元27年)的一宗债务
简介:1998年6月4日晚,中央电视台《社会经纬》栏目对河南省安阳市的一例遗弃老人案(以下称“遗弃案”)作了报道和讨论。案情大致如下:一位老年妇女有三个孩子,三个孩子皆已成家,但均不愿承担赡养义务。最初该妇女住在三儿子家,但后来三儿子及儿媳不同意母亲一直住在自己家里,就要求她在三个儿子家里轮流居住。当这位老年妇女搬至大儿子的家里时,大儿子不准她住在房中而令其住在房屋旁边的过道中。这位老人迫于无奈,只好搬到了村中的一个庙中居住,后终因不堪儿子们的虐待自杀。死者的弟弟向法院起诉控告了三个不孝顺的孩子,安阳市受理此案的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了三被告的刑事责任。在评论此案时,新闻工作者倒行地以“法律意识淡漠与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