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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的法制思想简介刘寿真居,字之骏,号沉生,湖北武穴人氏。生于1876年11月8日,去世于1951年11月23日,享年76岁。居1905年留学日本东京法政大学,后加入同盟会,协助孙中山先生及黄兴、宋教仁等革命领袖工作。在留日期间,与保皇派头目汤...

  • 标签: 法制思想 孙中山 居正 蒋介石 司法工作 法制建设思想
  • 简介:奇不是明星人物,但却是集体荣誉中重要的一员,他是省级文明单位--镇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大队长.自建队以来,该大队曾40多次被授予省、市、县级先进集体称号;收到感谢信300多封,锦旗、牌匾152面.

  • 标签: 荣誉 省级文明单位 交警大队 先进集体 公安局 镇巴县
  • 简介: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先导,阐述了当前政法干部队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剖析了制约和阻碍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和根源,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和对策:应从提升“五个能力”上下功夫,努力提升政法干部能量。

  • 标签: 政法干部 正能量 提升
  • 简介:元龙,男,天津师范大学中国画艺术研究所所长,天津师范大学书画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擅长花乌、山水兼画松鼠,现为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工笔画学会会员,天津市河西区政协委员。

  • 标签: 陈元 天津师范大学 作品 协会会员 艺术研究所 硕士生导师
  • 简介:忠林,1951年生于重庆,1982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1986年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96年6月获意大利比萨圣安娜高等大学(SSSUP)法学博士学位,1998年在西南政法大学被破格评为教授,先后当选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并被推选为第五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组成员,现为重庆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社科基金项目法学评审组专家,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并在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十多个国内著名高校兼任教学科研职务。

  • 标签: 教授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陈忠 西南政法大学 专家委员会 法学硕士
  • 简介:江苏达律师事务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并直接受江苏省司法厅领导的高校律师事务所。她以江苏省重点高校、著名高等学府南京师范大学为依托,荟萃了一批学术造诣深、法律服务经验丰富的法学教授和专业律师,其中具有高级职称者8人,能用汉、英、德、日等多种语言文字向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本所近年来处理法律事务逾千件,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三十多家。经多年努力,本所探索出了综合办案、整体办案的有效方法。本所以承办国内外经济法律事务为主。具体可提供下列各项服务:1.办理有关投资、贸易、房地产经营、企业改制、公司组建或清算、产权交易、项目融资、担保、票据、税收、技术转让、专利、商标、版权等方面的法律事

  • 标签: 律师事务所 南京师范大学 江苏省 法律服务 法律事务 专项法律顾问
  • 简介:凡例1.档案原文行文为竖排,一律改为横排,但文中“如左”、“如右”之用语予以保留。2.标点为整理者所加。3.档案原文缺漏破损及无法辨认的字用“口”标明;档案原文缺漏破损及无法辨认的段落,用“……”标明。4.档案原文不清,整理者据上下文推断的,于该字后用“(?)”标明。

  • 标签: 档案 南部县 选录 全宗 原文 “口”
  • 简介:<>一九八六年三月十九日,南宁机械厂厂长增,被指控犯有抗税罪被捕入狱。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以抗税、受贿罪对增提起公诉,同年十二月五日至八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于一九八七年三月十四日作出判决,否定了起诉书对增的指控,宣告增无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否定受贿罪没有异议,但认为否定抗税罪是错误的,于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于一九八七年四月十三日向最高人

  • 标签: 受贿罪 抗税罪 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监督程序 司法人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
  • 简介:栗乡春潮涌,桃李自成蹊。回眸过去五年,在中国板栗之乡镇安大地上,勤劳智慧的镇安人不仅创造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巨大成就,而且始终不渝地坚持“科教兴县”战略,实施教育优先发展、创新发展和科学发展,谱写了教育改革创新发展的崭新篇章。

  • 标签: 教育体育局 镇安县 “科教兴县”战略 扬帆 教育优先发展 改革创新
  • 简介:禁毒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禁毒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我们一定要用好用足这一法律武器,推动禁毒人民战争向纵深发展。”而据了解,戒毒条例目前也正在紧锣密鼓地起草。

  • 标签: 人民战争思想 禁毒法 戒毒 起草 公安部 法制建设
  • 简介: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华民族危机日益加深,如何挽救民族危亡、实现振兴自强,是当时中国面临的一个重大历史课题。在这种时局下,一些士大夫、知识分子无论是出于对国家前途的关注,还是出于对王朝安危的考虑,就民族自强问题纷纷提出自己的见解和主张,末代帝师宝琛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之一。

  • 标签: 陈宝琛 帝师 法律观 民族自强 社会责任感 鸦片战争
  • 简介:<>1992年8月12日,两外地口音青年在通州市某乡滋事,乡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后赶至现场,两歹徒遂慌忙逃走。干警追击,并组织群众拦截,路遇本案原告,原告同追,经警群共同努力,最终将两歹徒抓获,后查明,两歹徒为大丰市杀人逃犯。其后,有关部门给予原告较高的荣誉及物质奖励,社会也伸出援助之手,南通华能电厂、西亭脆饼厂等单位及个人捐赠2万余元。本案被告也向原告颁

  • 标签: 原告 被告 名誉权 通州市 宣传部 派出所
  • 简介:当前,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凌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职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国房价仍然高企,对有“刚性”购房需求的民众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且房地产经济泡沫也不利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文旨在探讨房价高企的根本原因,解读当前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并就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 标签: 房地产分税制特殊金融市场合理化
  • 简介:在近代经学解体的过程中,黻宸不愿坐视经学消亡的命运,为了能够让经学在近代学术转型中争得一席之地,他采取了"去政治化"的方式,对经学进行重新阐发。一方面,结合时代需要,突出其实用性;另一方面,又通过梳理经学发展史,置辩于经学和经术,指出经学是专制政体的大劲敌,经术才是助益专制的工具,而两千年的经学发展史实际上是经术发展史,真正的经学并非是两千年专制统治的支柱。

  • 标签: 陈黻宸 经学 经术 “去政治化” 专制
  • 简介:近来,金钊教授提出了一个颇有影响的命题:“法治反对解释”。该命题以及在论证该命题中涉猎的内容所引发的一些值得令人反思与质疑的问题值得提出来与教授商榷。“法治反对解释”命题是一个假命题,法治反对的是过度解释;“认真对待法律规则”不能成为反对解释的理由;“对强制性规定反对解释”的命题需要具体分析;创造性解释不是司法过程的本质,创造性解释只是作为一般法律解释的补充,创造性解释并未成为西方当代主流观点,创造性解释是司法积极主义的主张,司法限制主义方法下力拒解释的创造性。无论克制主义的还是积极主义的解释方法,都是反对过度解释的。解释之于法治不是解释与否而是如何解释。

  • 标签: 法治 法律解释 过度解释 创造性解释 司法积极主义 司法限制主义
  • 简介:<>晨曦微露,高高矗立的高墙、电网渐渐露出了峥嵘。“哐啷、哐啷”,一扇扇铁门依次打开。在监舍长长的通道上,两名狱警并肩走着。那位拿一串钥匙的,个儿不高,稍胖的身躯却显出一种粗犷的气质,黝黑的脸上刻着几道深深的皱纹,大沿帽下的两鬓露出些许白发,一双眼睛深邃有神。

  • 标签: 狱警 教员 监狱人民警察 顽固犯 犯人 江苏省
  • 简介:<>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安徽大学教授盛清最近给研究生开设了比较法制史课程。据悉,这在我国尚属首次。教授计划讲授一年,分总论和分论两大部分。在总论部分,主要讲授比较法制史的意

  • 标签: 比较法制史 法制史研究 研究生 安徽 大学教授 总论
  • 简介:通过以奥斯丁和丘汉为个案的中西比较,对法律理论的周边语境进行分析,是新型知识社会学在法学中的一种探索,可以更为深入地理解近代法学理论的历史发动,进而深入理解发展至今的世界法学运作的内在隐蔽含义。

  • 标签: 语境分析 近代法学 比较 法律实践
  • 简介:<>近年来,在法学领域,一种哲学兴趣正在悄然兴起,并日益显示出强劲的势头。中国人民大学兴良博士的最新著作《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就是其中一部有代表性的专著。该书80余万言,立意新颖,堪称中国刑学学界的一部上乘之作。1.总观全书,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作者对理论、对哲学思维方式的强烈热情。当刑法学界大量研究成果仅仅满足于一般性理论探讨的时候,兴良却对刑法学的困境及其出路表现出一种深刻的忧虑和自觉,这确实是一种与众不同的态度,这也正是他写作《刑法哲学》的内在动力。2.本书一开篇在导论部分首先讨论“刑法哲学的价值内容”,对“公正”、“谦抑”、“人道”这三个概念进行了详尽的分析。众所周知,这三个概念构成了法律后面的深层道德基底,这也正是刑法哲

  • 标签: 刑法哲学 刑法学 内在动力 哲学思维方式 上乘之作 理论探讨
  • 简介: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是生产者和销售者。鉴于《产品质量法》并未排除原材料、零部件和半成品作为产品的资格,《侵权责任法》也未排除该些产品生产者的产品责任,该些产品的生产者仍可被认定为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而非与运输者、仓储者处于与消费者毫不相干的地位上。生产者与销售者在对消费者的意义上,承担的是严格责任。但销售者与生产者在内部责任分担上,销售者承担的是过错责任,二者在此种意义上承担的是不真正连带责任。销售者的"过错"责任并不因为其承担产品瑕疵担保责任的严格责任而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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