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6年12月缔结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简称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简称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主要是为了应对数字化技术、网络技术对于版权制度和邻接权制度的挑战而缔结的。两个条约澄清了一些已有的保护规则,同时也设立了一些新的保护规则。
简介:<正>一、我国商事立法现状我国现行商事立法主要由《民法通则》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等各类单行商事法律组成。《民法通则》对各类商事法律关系给予宽泛指导,各单行商事法律对各类商事法律关系作出具体安排。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国际间经济贸易往来逐渐频繁,现行商事立法模式已不能满足经济发展需要且弊端日益显露。(一)商事立法体系不完善,存在诸多立法空白我国商事立法体系不完善是由现行商事立法模式决定的,立法模式的局限性导致商事立法在诸多领域出现空白。众所周知,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它所追求的价值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