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从中国经济生活中利息和利润性质根本不同的现实出发,用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划分的学说和劳动价值学说,重新认识了利息的质和量,揭示利息"是来源于广大存款者和银行职员二者自身以向借款者提供对过去劳动成果的节约劳动形式,共同参与再生产活动所创造的价值."因此,利息实质是一种类似劳务的费用或收入,不是m分割的一部分.对于一个具有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资格的企业,在其外部,只有其所有者和国家二者有资格和权利参与其m分配(割),其他任何当事人与企业之间都是等值劳动交换者.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资本家具有劳动与剥削双重人性,其占有的m作为货币积累生息,其中含占有再占有雇佣劳动者的节约劳动成果份额.把利息观念建立在劳动价值论的科学基础上,有助加深对中共十五大报告作出的"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决策的理解.
简介:人类思维过程中所使用概念很少有像“文化”一词这样令人捉摸不定。据不完全统计关于“文化”的界说和定义达160余种。而目前大多数学者倾向于采用克罗伯(A.L.Krober)和克拉孔(C.Kluckhohn)两人的看法,既把文化成是成套的行为系统,其核心则一套传统观念,尤其是价值系统所构成。本文同样按上述两个的思路来理解文化。文化产业是由市场话语表达的文化叙事,其再生产的动力机制决定以货币为中介的交换规模。然而,这种交换不是某种使用价值与另一种使用价值的交换;也不是某种原子化的商品和一定量的货币之间的经济价值交换。它只是一种文化价值的原子化消费,文化产业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在同一个类型的文化价值系统中,生产者提供的文化特殊特征是消费者选择的条件。在恩格尔系数减少到一个临界值(大体低于30%)以下,文化消费就不再构成劳动力价值的一部分,而仅仅是文化角色认同的一种方式。因此,文化产业并不仅仅决定于经济因素,而是更多地决定于社会因素。对文化产业做深层的社会分析,对发展文化产业肯定具有不可低估的意义。本文拟从这方面来谈谈文化产业的社会背景与动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