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创新商品的“开盘价”是一个高阶,由于价格的极大约束,因而市场--开盘就未能自动出清。继后,厂商一面把价格隆至仍有高额利润的较高价,一面扩大供给量,需求量虽会增加但一时还赶不上供给量,市场也是需求不足。随后,模拟者大量跟进,供给量瞬间急剧增加,市场更为过剩。此后,供给者一面把价格降至只有平均利润的成本价,一面继续增加供给,此时需求量虽会增加,但仍赶不上供给量。而后,价格不再下降,供给量虽不再增加,但因大多数消费者已有此商品,因而过乘仍不能消除,最后,即使厂商将价格进一步下降到成本价以下,这样厂商已无法再生产下去,而需求者也因喜新厌旧不再需求该商品。可见,市场自动出清之时,即是该商品退出市场,新的创新--未能自动出清开始之日。
简介:摘 要:催收非法债务罪中对非法债务和非法催收行为的认定是准确适用本罪的关键性因素,且两者同等重要。本罪的出现不仅仅只是为了将对非法债务的催收行为从寻衅滋事罪中摘出来,同时也应当排除该罪对催收合法债务行为的规制,且寻衅滋事罪的主观目要求是区分两罪的关键。司法实践中应当以集体法益保护为指导,注重对行为“情节严重”的考察,并排除被害人行为参与的责任,从手段的严重性程度把握本罪与其他罪名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