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现阶段,构建政府会计具体准则体系是政府会计改革前沿领域,也是政府会计改革最重要组成内容之一。而各国均有其独特行政环境,使得构筑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具有复杂性与综合性,不应仅局限于政府会计专业学科领域,应嵌入与之密切相关的公共行政学科理论。故制定政府会计具体准则体系应植根于我国实际行政生态系统,适宜我国公共行政管理现实需要,在体现我国特色要求基础上实现国际趋同。当前我国正处在棱柱型行政模式时期,应结合我国特有的行政执行机制,分析并融合国际公共部门政府会计具体准则体系和有关国家已制定的政府会计具体准则体系,确立制定我国政府会计具体准则体系的路径选择,凸显我国政府会计具体准则体系制定的科学进程。
简介:一、审计监督与依法行政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治国的基本方略。作为国家行政执法机关的审计部门,以“法”治“审”,依法审计,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首要任务。审计监督工作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来进行,即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身的行为,这是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的基本要求。1.要求审计机关全面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防止发生失职行为。国家审计的主要职责是依照审计法的要求所确立的,包括与收集、管理和使用国家财政资金有关的事项,与国有资产的占有、管理、使用相关的事项,以及其他政府职责范围的事项。审计法要求审计机关全面履行以上法律所规定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