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了巩固治理“乱收费”的成果,深入贯彻执行《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批准通过的《重新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市物价局、市财政局组织各区县物价、财政部门进行了本市199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和换发《收费许可证》工作。截至到1996年8月15日,已对全市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13944个单位进行了审核。对其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10029个收费单位的13014个收费点,办理收费许可证23043个,其中正本10029个,副本13014个。经审查统计,1995年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金额为131亿元。其中属于行政性收费金额为76亿元,占收费总额58%,属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