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6年3月24日财建[2016]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为强化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保证资金所支持的各项工作顺利实施,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财务行为,根据推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小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具体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运作、保值、归还和核算。第四条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政、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降低运作风险,保证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确保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第五条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简介:为了发挥广大通讯员的作用,及时沟通工作信,急,加强编辑、作者之间的联系,进一步提高办刊质量,现制定《江西财税与会计》通联工作办法。一、通讯员的条件1.具有一定的政治水平、政策水平和经济、财税知识;2.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及写作热情(摄影通讯员要有一定的摄影技术);3.工作上与各方面接触较多,联系面较广,信息比较灵通。二、通讯员的设置以地、市为单位建立通讯组。通讯组成员:地市财政部门3名(其中包括国资1名)、地税部门2名,每个县(市)财政、地税各1名。除文稿通讯员外,各地、市财政、地税还可另设摄影通讯员1名(如文稿通讯员中有具备摄影技术的同志,可兼任,不另设立)。根据工作需要,还可在若干大型企业的财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工作(以下简称举报管理工作),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举报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以下简称税务违法行为)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信访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举报管理工作必须依靠群众、方便群众,坚持依法办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严格保密、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第三条县或者县以上税务机关的稽查局设立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以下简称举报中心)。举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宣传、鼓励群众举报税务违法行为;(二)受理、管理、处理举报材料;(三)转办、交办、督办举报案件;(四)审核举报案件的查办情况;伍)上报、通报举报事项的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