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美两国“千禧一代”大学生因个人隐私泄露而遭遇诈骗的问题凸显。敏感数据是个人隐私保护的核心领域。为探索中美大学生对敏感数据的感知及其异同,文章归纳出92个国家和地区定义的全部30种敏感数据类型,并以中国H省和美国I州为例,分别调查两国大学生对这些数据类型的敏感度感知情况,运用T值检验作对比分析。研究发现:(1)中国大学生认为身份证号、财务信息最为敏感;其次是家庭住址、通话内容、生物特征识别信息、手机短信、GPS定位细节、性生活等;认为个人所属民族(种族)等数据最不敏感。(2)美国大学生认为财务信息、通话内容、手机短信、身份证号、电邮内容、GPS定位细节等较敏感,而认为工作经历与表现、姓名、教育背景等不敏感。(3)中美大学生感知的高敏感度数据类型较为一致;中国大学生感知到的平均敏感度高于美国大学生;美国大学生感知的电子邮件内容敏感度显著高于中国大学生。文章运用卡斯特的“网络社会价值观趋同论”对相同点做了分析,不同点则折射出双方文化背景、历史传统、法律规制之差异。隐私法规中分类的“敏感数据”与“千禧一代”大学生感知的“敏感数据”存在一定悖论,法规需不断修订完善,隐私研究也应与时俱进。
简介:以微信用户为研究对象,考察微信使用、微信群网络的大小以及网络信任三个因素对信息传递与意见寻求的影响。与此前研究关注的普遍的社交媒体使用不同,这一研究聚焦在微信这一特殊的互动情境,并尝试通过实证研究方法对微信群聊构成的群网络对人们的网络传播行为产生的影响进行研究。结构方程模型呈现出五个变量之间显著的相关关系:其中微信群网络的大小与网络信任呈显著的负相关,即当用户的微信群网络越大,用户对其关系网络持有更低的信任度;然而,用户对微信的使用程度与网络信任却呈显著的正相关。研究模型还呈现了网络信任显著的中介影响。用户对微信的使用程度越高,越倾向于信任微信构成的社交网络关系,进而更倾向于在这一社交网络中寻求意见与传递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