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影响人民法院独立审判的几个干扰因素表现为:1.有的地方党委负责人违背中央指示,过问具体案件,甚至对案件处理直接下指示,命令法院照办;有的地方党委政法委在协调政法机关关系的名义下,组织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讨论具体案件,对案件定罪量刑作出决定;有的地方党委负责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对法院独立审判横加干涉,等等。2.有的权力机关对法院滥用监督权,影响法院独立审判;有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采用批条子、下指示、指令汇报、调卷审查等方式干预法院独立审判,甚至决定撤消法院的判决,指令法院再审,等等。3.有的地方政府首长、公安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关强令法院搞地方或部门保护主义,如不听从命令,则以人、财、物为要挟手段,干涉法院独立审判,等等。4.有的审判庭审理案件无权独立作出决定,要经庭长、院长等行政职务高的法官来审批案件。其法律根据是我国是人民法院独立审判,不是法官独立审判。其实这是对法律规定的误解,因为没有审判庭的独立审判,也就没有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5.人民法院内部一直延续下来的行政做法等弊端,再加上法官素质不高.都影响了法院独立审判。影响人民法院独立审判的干扰因素
简介:中西美术都存在南北地域差异的问题。文章从地域因素出发,分别分析了中国和欧洲的南北美术差异和地域风格观念在历史上的体现,并对中西两种“画分南北”现象及内涵进行了对比,进行了中西美术概念的相互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