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888年英国第一次武装入侵西藏,随后西藏亚东关开埠。1902--1904年,英国人巴尔(W.R.McD.Parr)在亚东关担任税务司,适逢英国第二次入侵西藏,他目睹并积极参与了中英涉藏问题交涉,在其中扮演过一定的角色。中外学界对此褒贬不一,有学者认为其在英国入侵过程中“为虎作伥”,“助纣为虐”;巴尔与在藏诸多重要人物的关系错综复杂,值得认真梳理和研究;他担任亚东关税务司,角色多样,功过是非值得分析。本文试图利用中英藏文资料,对巴尔在西藏的活动以及他在英国第二次入侵西藏过程中扮演的角色进行较为深入、全面的研究,以期得出更为客观的结论,同时也希望通过对他在亚东关税务司相关事迹的研究,进一步探究清朝末年西藏地方的政治与社会局势以及清朝官员在藏活动的一般情形。
简介:新县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共有干部职工135人,其中党员85人,大专以上学历的117人,平均年龄35岁。县局下设一个直属分局、8个农村中心税务所,担负着17个乡镇近2000户纳税户的税收征管任务。自从税务机构分设以来,县局坚持两个文明一起上,精神文明建设和税收征管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连续5年被市局授予“税收工作先进单位”,相继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文明系统”、“最佳档案系统”,1998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被省国税局授予全省国税系统“组织收入工作优秀单位”和“税收科研先进单位”。 扎实教育,带出一支优秀的队伍 几年来,在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县国税局领导班子通过
简介:当你走进新县地方税务局办公大楼时,一定会被满园的春色所吸引,花草竞相开放,花木列队成行,门窗干净明亮,一股文明之风扑面而来。新县地税局创立于1994年国地税分设之后,当时,人员少、困难多、任务重。在这片白纸上作出又新又美的图画,振兴新县地税事业是新县地税局党组一班人苦苦追求的目标。五年来,他们坚持两个文明一齐抓,精神文明建设和税收征管工作均取得了突出成绩。从1995年起,该局连续4年荣获市局目标管理优胜单位;连续4年荣获县委、县政府目标综合考核一等奖;1996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1997年被省地税局授予“征管改革先进县”、“三基建设先进县”称号,同年,荣获县文明委授予的“文明
简介:(续) 二、部族的统治机关第一,最高行政机关在辽制中,部族最高行政统治机关叫北枢密院。《辽史》卷四十五《百官志一》中有这样的记载:契丹北枢密院。掌兵机、武铨、群牧之政,凡契丹军马皆属焉。以其牙帐居大内帐殿之北,故名北院。元好问所谓“北衙不理民”是也。据此,全部契丹人即游牧民都属于这个机关统治之下。《百官志》还载: 契丹南枢密院。掌文铨、部族、丁赋之政,凡契丹人民皆属焉。以其牙帐居大内之南,故名南院。元好问所谓“南衙不主兵”是也。这样,也可以理解为属于北枢密院的契丹人也属于南枢密院。史籍记载的是文武两政由这两院分掌。然而,这实际上是错误的。所谓南枢密院,在《百官志三
简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围绕着君主或权威这根主轴运动,一切制度建立和修订,总是以在位君主和权威的统治利益和运用方便为取舍标准,尽量体现和扩大君主与权威的权势。这种高度集权于上的制度,显然不能应付复杂而不断变化的社会。尤其是,当社会发生变乱时,更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在特殊情况下授予一些地方官吏及军事将领一定范围的专断乃至专杀的权力,就显得十分必要。“赐尚方剑”制度是明王朝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临时措置,被赐予尚方剑,意味着拥有者具有专杀、专断及便宜行事的权力。虽然君主不愿意将这种权力授出,但迫于形势需要,又不得不放权,是一种无奈之举。该制度既反映出君主心理的矛盾,又关系到实行时复杂的政局,是颇有特色的制度。
简介:鄂西自古以来就是土家族聚居的地区之一。从战国时期开始,历代封建统治者都在这里推行“以夷制夷”的羁縻政策。元朝开始发展为土司制度,历经明朝,至清雍正13年,鄂西土司全部纳土,改土归流顺利完成。鄂西土司制度的历史沿革鄂西地区山高水深,气候多变,交通闭塞,语言风俗与内地不同,历来就被称为溪峒蛮夷之地。《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载:“秦惠王并巴中,以巴氏为蛮夷君长。”唐王朝对“溪峒蛮酋归顺者,世授刺史,置羁縻州县,隶于都督府,为授世职之始”。①唐朝曾在鄂西设立“清化郡”(即清江郡——引者注),辖清江、建始二县。②“宋参唐制,析其种落,大者为州,小者为县,又小者为峒,其酋长皆世袭。”③乾德三年(公元965年)施州
简介:(续) 第二,以契丹人为成份的新编成的部族(一)特里特勉部关于此部,《营卫志》圣宗三十四部条载为:初于八部各析二十户以戍奚,侦侯落马河及速鲁河侧,置二十详稳。圣宗以户口蕃息,置为部。可见,这个部的前身是为了侦察奚部的动静,从八部分别抽出二十户而编成的。但是,作为其卫戍地的落马、速鲁两河未见另有记载。另外,此部的卫戍地在《营卫志》中载为倒塌岭,其地位于现在山西省北部。假如在编成部族前后确实是其卫戍地,那么,实际上并没有达到牵制老哈河流域奚部的目的。然而,也象后文所叙述的那样,奚族在反抗唐末契丹的压迫时,有一部分西迁徙到相当于现在察哈尔省怀来县的妫州。这样,
简介:第四,部族的统帅机关辽代的部族在作为行政单位的同时,又是军事单位。其最高统帅机关是北枢密院。具体事务属于北、南两宰相府分掌。这无疑是军民两政不分的部族制度。在两宰相府之下,各个地区分别有统帅机关。各个小部族在军事上属于其统辖。因各部族的牧地被限定,进而出现了卫戍于同一地区的若干部族合而为一个集团的情况。所谓各地区分别设有的统帅机关,当然会掌握着这类集团的军令和政令。进一步讲,辽制中部族牧地被限定,就是为了有利于行政和军事上的方便。在《兵卫志中》众部族军条中载有:众部族分隶南北府,守卫四边,各有司存。并且依次列出了各部的隶属关系。同样,在《营卫志》中也有记载。依据这两部分可弄清这个问题。还有,
简介:<正>知府制度作为清代地方行政制度的中间环节,是清代地方行政制度研究的重要内容。然而,数十年来,由于诸种原因,学术界对知府制度的研究,却极为冷漠。为此,笔者不揣翦陋,试对清代知府制度作初步的探讨。一、知府制度的渊源知府是地方府级政权的长官,但知府与府的发展并非同步。后者早于前者,前者来源于后者。中国地方行政区划以府命名,始于唐代,“隋以前,未有府之名。其以京都称府者,自唐始。”唐代的府分三种:都督府、京都府与都护府。都督府为军区性质,都护府为少数民族区最高行政机构,此二者与后世的府无因缘关系,惟有“京府”,可视作后世府之源。唐代“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