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继《中国古代改革家》一书之后,顾奎相和陈涴二同志新近又推出一部感时主力作《中国古代改革史论》,这是第一部关于中国古代改革史研究的专著。该书的问世,说明了对中国古代改革史研究又取得了新的发展。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明,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其拥有一份丰富的有其自身发展特点的改革文化遗产。从先秦、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辽金元至明清,改革贯穿了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始终,一直是民族文明发展的主旋律。然而对这份丰富的改革文化遗产始终缺乏系统而全面地研究和整理,对改革史的研究也很薄弱,以往的研究多限于某个历史时期的变法、改制,而对改革史全面而系统地研究却无人问津,至今似乎还没有一部有分量的学术专著问世,而《改革史论》一书则从改革的角度,对中华民族古代改革的历史作了全面而系统、深刻而详尽的研究,把历史上某朝某代的单个变法事件都纳入到改革史这一体系当中去探讨,力图勾勒出中华民族各个历史时期的改革框架及其在不同阶段的发展进程及特点,从而勾画出中华民族改革的全貌,寻求出改革史的发展规律。该书的问世,可谓填补了改革史研究的这一个空白。
简介:一前言国民党败退台湾之初,由其主导的台湾土地改革曾经对台湾社会产生深远影响。所谓土地改革包含“市地改革”和“农地改革”两个方面。国民党当时的土地政策为:“对于城市用地,应抑制土地投机,取缔不劳而获,力行照价征税与涨价归公的办法,实现市地的地权平均。对于农村耕地,……以达到实施耕者有其田的目的。”潘廉方:《台湾省实施都市平均地权之回顾与前瞻》,“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健全经社法规工作小组编《平均地权条例立法沿革及理由》,台北:“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1988。一般来说,土地改革指的是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农地改革。它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指农业地权制度的改革,包括“三七五减租”、“公地放领”与“耕者有其田”;二是指农业土地利用的改革,地权制度改革在20世纪50年代一次完成后,相关农业土地利用的改革曾经多次进行,因此也有学者将台湾土地改革进行分期讨论。国民党甚至在2007年还提出了推动“第三次农地改革”的政见,声称以“小地主、大佃农”的方式,让有土地的农民把土地租给有耕作能力、年轻专业的农民,进行大面积的经营。任晓娜、张瑞娟、李超:《台湾省第三次农地改革“小地主大佃农”政策研究》,《世界农业》2015年第12期,第211~216页。由此可见,土地改革在台湾社会有很深的历史影响。本文主要讨论“第一次土地改革”(1949~1953)的研究文献,此次土地改革研究者众多,也是最广为人知的一次台湾土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