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西方法律在近代中国的最早传播,应该是林则徐于1839—1842年主持翻译的《各国律例》,这是我国最早简略介绍西方近代国际法的中文译著.继其之后,在魏源的《海国图志》、徐继畲的《瀛环志略》、梁廷(木丹)的《合省图说》以及洪仁玕的《资政新篇》中,都洋溢着对英美等国的立法、司法的介绍之言.尽管他们的介绍极为零碎、肤浅,但毕竟给闭塞、沉闷的中国社会透露了新鲜信息.如果说,自从鸦片战争后,中西文化的交流仅限于西方的“船坚炮利”,那么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变迁和“师夷”思想的发展,到了19世纪60至90年代,中西文化交流便扩展到器物技艺、自然科学和少量的社会科学方面,并出现了西学东渐的局面.在“器可变,道不可变”的文化选择取向的规定下,西方法文化作为一种“治之具”、“应世事”之用的文化,得到了一定的传播.其传播媒介主要有以下三种:
简介:<正>在我求学日本期间,接触到的一些日本学者对中国学界过去简单套用马列主义的理论词句,排斥其他的理论,表现出一种反感情绪.总觉得当今考古理论和方法由于多学科的交叉显得非常丰富,而历史现象又是如此地错综复杂……,所以处理资料的角度,方法和分析历史现象的理论就应该更加灵活才好.并对我们过去把学术问题与政治问题牵扯在一起的做法表示费解.1988年6月,日本大修馆发行的《中国年鉴》也批评中国的考古学界采取封闭政策(同时也说考古学界最近已有松动的势头),对中国的考古学学会仍不允许外国学者旁听表示遗憾.该书还特别批评了史学界不重视收集国外的情报,在事实上无视国外同行的研究成果,于是出现:已有的成果得不到利用,已经解决了的问题又有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