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考虑横向监督中基于社会偏好的三种员工组合方式:同质组合、异质组合与双高组合。运用委托代理理论,研究基于社会偏好匹配的员工组合问题。模型分别给出了不存在横向监督、存在横向监督且员工是同质组合、存在横向监督且员工是异质组合与存在横向监督且员工是双高组合四种情形下的均衡结果。根据均衡结果做进一步分析,得出结论:①存在横向监督时员工的努力程度与企业收益总是高于不存在横向监督的情形,但不同的员工组合方式对其努力程度的激励效果是相同的;②异质组合能够通过节约薪酬成本而间接地提高企业总收益,双高组合能够通过获得较多的员工投入而直接增加企业总收益,并且异质组合与双高组合总是优于同质组合;③员工的社会偏好与风险成本是决定企业最佳员工组合方式选择的关键因素:当员工的风险成本很小而社会偏好差距较大时企业应选择异质组合;而当员工的风险成本很大或者风险成本小并且员工社会偏好差距也较小时企业应选择双高组合;因此,根据员工的个性特征选择适宜的组合方式是实现横向监督激励效应最大化的关键。
简介:针对政府补贴难以激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创新驱动力的问题,以新能源汽车产业为例,构建了一个旨在促进企业技术研发的政府创新补贴策略分析模型。假设产业呈现明显的创新驱动特征,模型分别针对政府理性决策与有限理性决策的情况,对政府创新补贴及企业创新投入策略进行了博弈均衡分析,并讨论了技术创新环境的改善对最优策略及局中人收益的影响。结果表明,在创新驱动模式下,企业最优创新投入比例对政府补贴水平不敏感,且过高的补贴可能挤出企业创新投入,容易形成企业套利空间。此外,改善技术创新环境对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弱化政府管制对市场的干预具有积极作用。
简介:本文从政府层级、制度环境与投资机会的角度出发,运用因子分析方法,对投资机会集、制度环境变量提取了主成分,以2005~2009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了政府层级、制度环境对投资机会的影响。研究发现:制度环境对政府控制公司和非政府控制公司的投资机会影响不同,对政府控制公司影响显著;且不同层级的政府控制企业影响程度也有差异;政府是否控制会对企业投资机会产生影响:省政府是否控制在1%的水平下对企业的投资机会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市政府是否控制在5%的水平下对企业的投资机会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中央政府和县政府是否控制对企业的投资机会影响并不显著;政府控制企业会比非政府控制企业获得更高的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简介:研究了政府低碳减排价格补贴对于由供应商主导的两级供应链决策的影响。在改进的报童模型基础上,分别针对单独补贴和同时补贴的情形,建立了分散决策时的Stackelberg博弈模型和集中决策模型,求解最优订货量、批发价格和减排努力量。发现同时补贴两个节点企业时供应链趋于协调,优于只补贴其中一个企业的情形。证明了政府制定的减排价格补贴函数,可以是一个关于减排努力量的线性函数或者非线性的凹函数。
简介:考虑实施CDM(CleanDevelopmentMechanism)低碳项目的生产型垄断企业与政府的单阶段斯坦克尔伯格博弈。其中政府为领导者,以碳税税率为决策变量,企业为跟随者,以低碳产品价格及CDM项目期内总的碳排放量为决策变量。政府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制定碳税税率时考虑了企业不同税率范围下的最优碳排放策略。企业面对市场上不同低碳偏好的消费者,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首先制定其低碳产品的最优价格,然后根据不同碳税范围制定相应的周期总排放量。分析表明,低碳产品的定价受消费者低碳产品认知度与碳税税率等因素的影响;碳排放量方面,相对不同的碳税水平,存在最低、最高及凹函数稳定点解。根据这三类排放策略分析了政府最优碳税取值范围并结合算例分析得出了一些建设性的结论。
简介:关于惩罚的确定性及其严重性是否能够有效地影响组织内部雇员的信息安全遵从行为,已有的研究结论尚存在着严重分歧。为了继续探索惩罚对信息安全遵从行为的影响作用,构建了信息安全遵从博弈模型,依据该模型和存在道德风险的委托人——代理人理论,分析了惩罚的确定性以及适度的惩罚严重性对信息安全遵从行为的激励机制,并对惩罚的适度性进行了数值模拟。研究表明:(1)作为委托人的组织可以设计出包含适度惩罚的最优激励契约,并获得最优的信息安全遵从收益;作为代理人的雇员不仅将接受该契约,并且会按照组织所期望的努力水平去遵从信息安全制度。(2)惩罚的确定性和适度性两者能够有效地影响雇员的信息安全遵从行为。(3)组织可以根据雇员的风险规避测度、外部机会收益、激励报酬以及信息安全产出结果这四个因素来设置适当的惩罚额度。这些研究结果将有助于信息安全管理者深入地理解并有效地管理组织内部雇员的信息安全遵从行为。
简介:针对传统的基于数量参考标准的奖励惩罚契约无法适应当下“多品种,小批量”的需求特点实现供应链协调,本文建立公平偏好情况下,以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水平为参考标准的奖励惩罚契约模型,探讨其对供应链协调的影响。假设在由单个供应商和单个零售商组成的两级供应链系统中零售商具有公平偏好,分别就供应链内各参与主体渠道力量相等和渠道力量不相等这两种情形进行分析。研究发现零售商对自身收益和对公平的关注程度相同时,供应商和零售商会自愿的按照契约进行合作,取得均衡结果,实现供应链协调,且各参与主体渠道力量的不同会对供应链的整体利润产生显著影响。最后使用算例验证了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