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分析导乐陪伴对分娩过程的影响。方法;回顾性分析自2003年11月至2005年10月在我院接受导乐陪伴分娩服务的1176例产妇的临床资料(观察组),以2001年11月至2003年10月非导乐陪伴分娩的882例产妇为对照组,对2组的自然分娩率、剖宫产率,产程时间,产后出血量及新生儿窒息率进行比较:结果,观察组的自然分娩率明显提高,剖宫产率下降(χ^2=181.35,P〈0.01),产程时间缩短(t=14.07,P〈0.01);产后出血减少。(t=5.54,P〈0.01);新生儿窒息率降低(χ^2=38.52,P〈0.01)。结论,导乐陪伴分娩可提高自然分娩率。降低剖宫产率及新生儿窒息率,减少产后出血量,有利于提高产科服务质量。
简介:目的:使用多导睡眠图来研究癫痫患者的睡眠结构特征;探索癫痫活动与睡眠之间的关系。方法:回顾性分析54例的成人(年龄≥16岁)癫痫患者和58例正常对照的含16导脑电图的视频多导睡眠监测图,分别以性别、发作类型对癫痫组进行分组,进一步分析比较癫痫组和对照组、男女性癫痫组、不同发作类型癫痫组的各项睡眠结构参数。结果:1)与对照组比较,癫痫患者的WASO(16.90±14.32VS53.95±60.08,P〈0.05)%、睡眠周期次数减少(3.65±1.40VS4.19±1.25,P〈0.05)。2)与女性癫痫患者比较,男性癫痫患者的BMI(24.04±2.86VS20.08±3.01,P〈0.05)、总觉醒时间(121.63±74.73VS77.26±59.47,P〈0.05)、WASO(19.43±15.12VS12.24±11.71,P〈0.05)%、AHI增加(15.25±20.09VS7.93±16.35,P〈0.05),睡眠效率下降(76.43±15.58VS84.98±11.84,P〈0.05),N3睡眠期比例减少(11.57±8.79VS16.04±6.76,P〈0.05)。3)与全面性起源癫痫患者比较,局灶性起源癫痫患者的年龄较大(49.93±21.94VS33.25±14.42,P〈0.05),夜间癫痫活动较多(76.2%VS33.3%,P〈0.05)。4)癫痫患者的夜间癫痫发作均发生N1、N2睡眠期;IEDs在N1、N2、N3、REM睡眠期的分布分别为37.0%、40.7%、14.8%、7.4%。结论:1)男性癫痫患者更易出现睡眠结构紊乱。2)癫痫活动在NREM睡眠期较为活跃,而在REM睡眠期受到抑制。
简介:脑微出血(cerebralmicrobleeds,CMBs)属于脑小血管病(cerebralsmallvesseldisease,CSVD)的范畴,不同类型CSVD的发病机制、危险因素及其临床意义是不同的,诸多研究显示,CMBs已成为影响卒中后出血转化、预后和复发、造成认知障碍以及年龄相关能力丧失的重要危险因素。CMBs与脑出血联系紧密,可作为某些脑血管病的辅助诊断和出血预测指标,对其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有助于揭示CSVD的发生机制,对制定溶栓、抗凝、抗血小板等治疗方案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探讨CMBs发病机制(包括基因遗传学、组织病理学)、早期预警及干预的手段是解决上述医学难题的关键。本文重点对CMBs的定义及存在的争议、发病机制、流行病学、影像学表现及其临床意义进行综述分析并提出研究展望,以期为CMBs的相关研究提供启示。
简介:眩晕患者的诊断过程始于对病史以及随后的全身体格检查和神经系统检查的准确评价。这步骤通常能够识别确切的病因,或者至少可鉴别周围性眩晕和中枢性眩晕。神经放射学检查必须作为选择性诊断手段加以考虑,包括CT、MRI、MR血管造影(MRA)以及血管造影术。对于周围性眩晕、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迷路炎、Meniere病、外淋巴瘘、局部外伤、中毒性迷路炎、急性中耳炎和慢性中耳渗液等疾病的诊断而言,影像学技术的作用是有争议的。CT和MR可用来排除其他病理学原因和证实诊断。分辨率和增加和能够增强迷路内液的特殊MRI序列的应用,使我们能够对迷路的结构和病理学变化进行更详细地分析。T1和T2对比序列检查都是必需的。当怀疑中耳类以及在外伤后眩晕随访时,需要进行高分辨率CT检查。中枢性眩晕的病因很多,包括椎基底循环血管病变、多发性硬化、偏头痛相关性眩晕、小脑和脑干肿瘤以及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其中脑缺血和多发性硬化最为常见。在这些情况下,影像学检查应该是强制性的。CT能够诊断大多数小脑出血以及小脑和脑干的急性缺血,增强的MRI已经证实是检测后颅窝病病变最为敏感的工具。弥散加权MRI能够比常规MRI更早地显示急性缺血性改变。MRA能提供类似血管造影片的颅内血管图像。有证据表明,有时可避免进行侵入性的血管造影术。MRA的分辨率不如传统的血管造影术,还可能受到活动和其他伪影的影响。选择性的后循环血管造影通常对治疗决策有提示作用。
简介:1起草背景1.1任务来源2002年11月19日《健康报》头版报道了某临床护士被用于艾滋病病人的输液针刺破,进而提出艾滋病病毒职业接触的防护问题。针对此报道,卫生部有关司局领导批示:“医疗卫生机构等有职业危害的事业单位是职业病防治法的监管对象,医护人员的职业暴露与职业病防治已引起方方面面的关注。请加快这方面配套规章的调研”。2003年12月至2004年12月,中国CDC职业卫生所开展艾滋病职业暴露补偿立法研究(中英艾滋病项目办资助),2003年5月,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