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和重庆市护士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培养高素质实用型护理人才。方法:我院作为重庆市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之一,以“巩固基础、强化技能、提高临床思维能力”为目标,通过建章建制,强化师资力量,严格过程管理等一系列措施,扎实开展护士规范化培训工作。结果:2015年7月第一批本科护士规范化培训结束,共有55人参加并通过重庆市卫生计生委组织的结业考试,合格率100%。年度测评中,2014年度规范化培训学员对规范化培训管理满意度为93.5%,2015年度为94.3%。护士规范化培训学员流失率为9.71%。结论:护士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需要明确培训目标,加强过程管理,强化师资队伍,继续完善保障机制,持续改进,不断提高护士规范化培训质量。
简介:目的:了解临床麻醉护士与麻醉医师对麻醉护士角色定位的差异,促进麻醉护理学科的发展。方法:按照方便抽样原则,选取广州市和中山市共9所拥有麻醉护士的三级综合性医院,采用不记名调查方式分别对50名麻醉护士和141名麻醉医师进行问卷调查。结果:麻醉护士与麻醉医师在麻醉用物准备及用后整理、麻醉操作配合、麻醉护理科研3个方面对麻醉护士的角色期望存在统计学差异(P〈0.05)。结论:麻醉护士要客观认识自身能力,准确定位自身角色,有目的地学习;麻醉医师要根据麻醉护士的角色特点安排其工作,保持其工作热情,实现其自身价值;护理管理者要为麻醉护士创造良好的施展其才华和专长的平台,为麻醉护士提供必要的角色指导。
简介:目的探讨眶上锁孔入路的临床合理应用.方法选择2000年6月-2004年6月鞍区病变患者36例,其中垂体肿瘤30例,鞍区脑膜瘤3例,颅咽管瘤2例,后交通动脉瘤1例;采用眶上锁孔入路,沿眉弓做切口,切口长度约5cm,骨窗范围长约3.5cm,宽2.5cm,弧形切开硬脑膜,在显微镜和神经内镜的辅助下完成手术.结果36例中30例垂体肿瘤者手术全切除率为80.00%(24/30),次全切除率13.33%(4/30);脑膜瘤3例均达到辛普森Ⅱ级切除;颅咽管瘤2例,1例全切除,1例次全切除;夹闭后交通动脉瘤1例.16例垂体肿瘤患者于手术后出现一过性尿崩症,2例伤口发生脑脊液漏,1例手术后额叶内小血肿,1例手术后视力较术前减退,1例伤口感染.手术中嗅神经保留完好,无一例死亡.结论眶上锁孔入路可增加手术的安全性,减少创伤,对于部分颅前窝及鞍区病变,眶上锁孔入路完全可以替代传统的经额手术入路.
简介:目的通过显微外科解剖学方法探讨寰枕区解剖结构的特点,为深入理解和施行远外侧入路手术提供解剖学基础。方法观察6具(12侧)尸头寰枕区枕动脉走行与位置、椎动脉与枕后肌肉三角的关系,以及小脑后下动脉的起始位置;并于导航系统引导下测量寰枕关节磨除程度与手术视野显露的关系和后组脑神经在切口处的位置。结果经远外侧入路手术时,倒“U”形切口显露清晰、手术视野优于直线切口。6具(12侧)尸头枕动脉均走行于头夹肌的下方和头最长肌的上方;在枕后肌肉三角内均有椎动脉走行并于硬膜外发出肌支和硬膜支;11侧小脑后下动脉起源于硬膜内椎动脉.1侧起源于硬膜外椎动脉。寰枕关节磨除至根部可清楚地显露硬膜内小脑后下动脉起始部及第Ⅸ(舌咽神经)、X(迷走神经)和Ⅺ对(副神经)脑神经,但距第Ⅻ对脑神经(舌下神经)的距离较远[(7.20±2.33)cm];磨除寰枕关节后1/3,至舌下神经和脑干腹侧的手术距离明显缩短[(6.50±2.31)cm];二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4.743,P=0.008)。结论经远外侧入路施行延髓腹侧和腹外侧病变手术可清楚地显露下斜坡邻近区、延髓腹侧和小脑后下动脉起始部。手术中应注意保护枕后肌肉三角内的椎动脉或起源于椎动脉硬膜外段的小脑后下动脉。对于舌下神经外侧病变无需磨除寰枕关节,需要时以磨除后1/3为宜,进一步磨除寰枕关节只能减少手术视野的深度而不能扩大显露范围。
简介:目的定量比较Krause入路(经幕下小脑上入路)和Poppen入路(枕下经小脑幕入路)对松果体区的显露及损伤情况。方法对6具成年国人头颈部湿性标本,模拟常规Krause入路和Poppen入路的手术操作,每个手术步骤完成后,用Horgan方法计算出显露面积,按Ammirati标准对两种手术入路显露松果体区的程度进行评分比较,同时对两种手术入路的损伤程度进行评分比较。结果Krause入路和Poppen入路的显露程度评分均为2分,显露面积分别为(1298.07±64.67)和(1041.10±50.23)mm2,损伤程度评分分别为(4.5±0.6)和(6.3±0.7)分;两组比较,经t检验,均P〈0.01。结论Krause入路和Poppen入路均能达到对松果体区的有效显露,但Krause入路显露面积明显大于后者,且损伤程度更小。
简介:1目前患者与护理人员的法律观念差别1.1从患者的角度首先,随着法制建设的发展,人们法律知识的普及,文化水平的提高,患者维护个人权益的观念越来越强.根据和,公民在患病时应该享有知情权和隐私权[1].知情权是指公民应该享有了解与自身利益相关情况的权利.在求医过程中,患者十分重视这一权益.他们对自己的病情、检查、用药、治疗等情况都十分重视,希望了解得一清二楚.一旦发现有未经同意措施时,就会投诉而引发纠纷.其二,由于社会上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的普遍开展,使患者利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的思想也日趋成熟,他们把自己看成是医疗过程中一个特殊的消费者.例如,有的病人在住院过程中,不仅要每日清单,而且出院后还要求复印医嘱,以便一一与清单核对.若有疑问询问护士,而护士不能明确答对时,纠纷也会随之而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