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目次一、混沌初开的中国法学二、上下求索,天上人间——以经济法为例三、青年学子之烦恼——法学研究如何从肤浅走向深入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很高兴来到安徽大学法学院同大家作学术交流。法学院的领导和老师让我给大家讲一讲,讲些什么,有两个选择:一是讲讲具体的专题性的理论问题,但我想因为是第一次跟大家见面,专题性的某个问题即使很重要,也讲得很透,面还是窄了些;今天就跟大家讲讲法学研究方面的问题吧——总体性地回顾一下我国法学研究的一些情况,提出一些问题,讲讲自己一些体会,以期能对同学们和青年学者深化法学研究有所启迪和帮助。
简介:一、两次创新,两次转变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国进行的七次大规模政府机构改革中,1987—1988年的第五次和1998—1999年的第七次,以机构改革为依托,提出了政府职能转变这个中心课题,并开展了政府创新活动,以政府创新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1987—1988年进行的第一轮政府创新和职能转变,以理顺党政关系为中心来推进政府创新,并进而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这一轮政府创新和职能转变,首先认定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是党政分开,党政分开即党政职能分开;党的领导的内容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党对国家事务实行政治领导的主要方式是: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由于党的性质和政府的性质不同,故应改革党的领导制度,划清党组织和政府的职能、组织形式以及工作方式;此外,党中央对全国实行政治领导,各级地方党委对本地区实行政治领导并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的指示。为达到这些方面的职能转变,进行政府创新所采取的举措有:党委不再设立不在政府任职但又分管政府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