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受教育平等权兼有受教育权和平等权的含义,包括入学机会、在校待遇和升学条件三方面的平等。义务教育作为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基础性教育,最应该体现受教育者的受教育平等权。目前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不平等问题表现得最为直接和鲜明。理清受教育平等权涉及的行政法律关系,结合前述三方面的平等,从行政法上对其加以考量,有很高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通过分析现行法律规范和行政实践,我们需要对受教育平等权的法律保障进行补强,进而构筑全面可行的保障和救济法律体系,以期落实包括随迁子女在内的全体受教育者的受教育平等权。
简介:对11名农村青少年的深度访谈显示,农村城镇化对青少年的教育既有正面影响,也存在负面影响。基于此,引入青少年社工,帮助农村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对家长进行思想教育,提高其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改革农村职业教育模式,拓展职业教育职能;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引导正确的社会舆论,重视教育的发展等将是非常必要的。
简介:受教育权利不仅关系到受教育者公平享受教育的机会,也为其工作权利、政治权利、文化权利和社会权利的实现奠定基础,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中国特别注重对公民受教育权的保障,在推进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老年人教育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使居民受教育权利的保障水平和保障质量全面提升。以天津市为例,近些年来随着现代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教育事业得到了全面发展。本文对天津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及其对居民受教育权的保障状况作一个简要的概括,作为中国教育发展和公民教育权保障的一个缩影。
简介:监督过失的注意义务是指处于监督管理地位的人违反监督、管理义务,对其应当防止的危害结果因疏忽大意或者因过于自信没有防止的心理态度。监督过失注意义务应包括结果预见义务和结果避免义务。监督过失不同于一般过失,在违反监督义务理论上应采信结果无价值说。
简介:根据霍菲尔德的权利概念理论,权利、权力、特权、豁免与义务、责任、无权利和无权力构成了随班就读的权利概念。特殊儿童获得随班就读权利的主体资格,以满足随班就读条件为前提。权利内容包括就近入学权、入学选择权、教育条件要求权和教育特殊保护权。该权利具有法定权、专属权和特殊人权的性质,其行使应遵循合理请求、恰当教育与适度保护的原则。
简介:医师注意义务产生的渊源之范围应当包括习惯、诊疗规范。在医师注意义务的渊源上既要考虑切实保护患者的利益,又要考虑将注意义务限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简介: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该义务未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即应承担侵权责任。而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的类型是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和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但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承担侵权责任,应当依照法律进行,不能以业主等所受损害全部得到救济为标准,而应当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为标准,必须具备因果关系要件,并坚持过错责任原则。本文从一则案例出发,着重探讨了物业服务企业安全保障义务的来源、内涵以及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承担侵权责任的界限,并对该案判决书的法律适用提出了批评意见。
简介:义务论是政治思想史研究中的薄弱环节,如果认为义务与权利的相互依存是显而易见的,那么对于义务论的忽视便是一件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就西方近代来说,权利学说占据主导地位,但义务论没有因此而被摒弃。相反,在与权利学说的相互补充当中,近代义务论发展出诸多新的观念。以马基雅维里、霍布斯、洛克、卢梭、康德等重要的思想家为例,试图从中寻找近代义务论的发展线索。
简介:<正>[案例]徐某于2011年8月向沈某借款3万元,借款期限2年。今年8月,陆某拿着徐某写给沈某的借条以及他与沈某所订的一份债权转让协议找到徐某,称:沈某在2012年8月向其借款3.5万元,借期1年,按照他与沈某的书面协议,沈某已经将徐某所欠的3万元债权转让他了,现在他是这3万元借款的债权人,并要求徐某在半个月内向他清偿这3万元,否则就到法院起诉。那么,债权人是否可以转让债权,徐某可否拒绝陆某的还款要求?
简介:问:我在外地工作,对父母照顾的很少,一直由弟弟照顾父母。父母去世后并未留下遗嘱,我们兄弟对父母的存款和房产争执不下。弟弟认为是自己为父母养老送终,自己尽孝最多,故一直霸占房产和存款,我该怎么办?
简介:税法上扣缴义务人未完全履行扣缴义务,脱法扣缴行为随之产生,扣缴制度的立法目的成空,追究扣缴义务人责任是为必然。依现行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不仅将视情况承担“补缴、追缴”,“限期改正、责令改正”、“刑事处罚”等主责任,而且需承担“滞纳金”,“罚款”或“滞纳金与罚款”等一并使用的从责任。责任形态的复杂性和现行税法的诸多缺陷,导致扣缴义务人责任实务运用极为混乱。要想从源头上解决此问题,必须对扣缴义务人责任进行多维定性,以扣缴义务人基本权利的行使作为扣缴制度财政目的的边界,以财政目的的实现作为扣缴义务人义务履行、权利行使的边界。
简介:如果违法行为给国家财产及环境公益造成损失,对遭受损失的财产和环境负有监管保护职责的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既未进行行政处罚,也未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那么在检察机关作为环境公益诉讼人提起的公益诉讼中,法院能否判决该行政机关履行相应的作为义务?又如何界定其作为义务的内容?
简介:国家在勘探开发国际海底区域过程中应承担何种义务和责任是理论和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国际海洋法法庭海底争端分庭对此问题的咨询意见围绕着“谨慎处理”这一核心义务展开。“谨慎处理”义务要求国家须在其法律体系内采取一切必要和适当的措施,其内容还可以从国家承担的直接义务中进一步揭示出来。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应平等地承担“谨慎处理”义务和直接义务及其责任,但发达国家应在能力建设上援助发展中国家。
简介:笔者认为,乡镇人大无权评议村委会工作,但有权利、也有义务指导村委会有关工作。村委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而非政权组织,也非乡镇政府的派出机构,村委会没有行政执法的职能,也没有向乡镇人大报告工作的义务。因此,乡镇人大评议村委会工作,与村委会组织法的立法精神相矛盾。
简介:<正>合同一方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有义务向合同相对方披露其不知道的相关信息?这是普通法中讨论最为激烈的课题之一,许多法律评论文章、论文,以及1000多个判例都探讨了这个棘手的问题。由于缺少信托或者信义关系,人们会经常看到"无须将其所知道的所有信息都向合同相对方披露"的表述,但是,法院认为这仅仅是一种说辞而已,并非精确的法律表述。如
简介:董事注意义务对于约束董事行为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国关于该义务的立法和理论存在重大缺陷或空白。本文通过选择、介绍、关联和分析英美判例法上的经典案例,根据历史的顺序梳理出董事注意义务在英美判例法上发展的若干脉络,为完善我国董事注意义务法律制度提供历史的借鉴和启示。
简介:道德规则科予义务是毫无疑问的。那么在法律下的义务性是否会是来自于道德规则就变得很关键。而如果否认法律义务是来自于道德,那么它必须有着自身的义务来源,于是产生了法律实证主义的命令说理论,并且产生了与命令说有密切联系的预测论理论。所以《法律的概念》要发现"法律科学的真正关键"就必须处理法律下的义务观念与道德、命令说以及预测论之间的关系,从而得到正确的结论。
简介:<正>"药事法"所规范药品流通方式,包括制造、输出、输入、批发、零售(贩卖)、调剂、供应、运送、寄藏、牙保、转让、陈列,所规范流通场所包括药商、药局及医疗机构,并针对各流通行为分别规范产品及行为人之责任。本文系就药事法有关药品流通管理相关规范分析整理,提供整体管理机制研议之参考。
简介:作为我国《保险法》的创新之举,保险人说明义务缺乏理论基础,其根据说明对象重要程度的不同区分一般条款的说明义务和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存在逻辑上的缺陷,导致实践中产生很多争议.由于立法要求保险人承担的说明义务标准过高,保险人说明义务在实践中完全流于形式,无法实现确保投保人理解保险条款的立法目的,故应借鉴域外相关规定,引入“意外条款不订入合同”规则和合理期待原则,切实推动保险格式条款的通俗化.
简介:首先分析了货运代理人收据(FCR)的特征及其法律性质,以及其中所涉货运代理人和实际托运人(发货人)的法律关系。继而结合几个关于FCR的最新案例,分析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所涉货运代理人的单证报告义务和实际托运人(发货人)主动索要单证义务之间的关系,并总结不应根据第8条向货运代理人施加法定的绝对单据报告义务,实际托运人(发货人)自身应该主动索要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
受教育平等权保护的行政法思考——以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为例
农村城镇化对农村青少年受教育状况的影响
中国受教育权利保障水平全面提升——以天津市教育事业发展为例
论监督过失注意义务
论义务教育随班就读权利的边界——基于深圳“李孟事件”的思考
医师注意义务产生渊源简论
物业服务企业安全保障义务的界限
西方近代义务论的产生、演化与特征
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履行通知义务
生前尽抚养义务较多可多主张父母遗产
扣缴义务人责任研究:类型化与反思
环境公益诉讼中行政主体的作为义务
国际海底区域内活动的“谨慎处理”义务
有权利也有义务指导村委会工作
英美法上的说明义务与民事责任(上)
董事注意义务的判例法历史发展及其启示
法律义务观念的来源——从《法律的概念》出发
药品流通行为在药事法之规范义务
保险人说明义务之形式化危机与重构
FCR单证交易中货运代理人的交单义务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