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首次以制定法的形式专门规定了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过错推定责任、过错责任和补充责任三种责任形态。从这一特殊规定看,学校承担责任应具备学校过错、学生人身损害的事实、学校过错与学生人身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学生在学校生活和学习期间四个要件。这三种责任形态体现了过错责任原则在学校事故处理中的运用,未尽到注意义务是学校承担侵权责任的基础。须从以下方面强调学校的注意义务: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职责;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安全管理与检查职责;安全保卫和值班职责;对学生的卫生教育与保健职责;对学生的救助与保护职责;学校安全制度建设职责,以创建安全的学校。
简介: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推动,是许多教育工作者重点关注的课题。2012年6月9日香港资深教育工作者黄美美博士经广州市青年对外文化交流中心邀请到白云区学校讲学,她将山东杜郎口和山东潍坊以及广州思源学校关于学生自主学习和国际上自主学习的做法以及目前香港的经验做了详细的点评。她说:教育的最大奥秘就在于如何去启动学生发展的内动力。教育是激励,是唤醒,是鼓舞,是通过一切有效的形式与方法调动学生发展的内在积极性。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任务和职责不是教学生如何去活动,而是启动学生自主活动的内动力,为学生的自主活动提供动力源。讲学非常精彩,现场掌声雷动。
简介:公立高等学校法人制度不仅以最基本的法律价值为其一般价值基础,因而应当是一项促进秩序生成,保障自由权利,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以高等学校的基本组织属性为其特定价值基础,应当是一项契合高等学校的自主性和公共性的法律制度。从自主性与公共性之间的互动模式来看,高等学校法人制度内部价值冲突的整合模式,主要存在自主性本位整合模式、公共性本位整合模式以及自主性和公共性冲突整合模式三种。高等学校法人制度应当采取第三种整合模式,即应当同时兼顾高等学校的自主性与公共性,维持二者之间的必要张力,在冲突中实现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