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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人身危险被称为主观主义刑法对刑法的最大的贡献。但是,在现在的刑法教义学中,很难找到人身危险的体系论述,人身危险在现代刑法教义学中到底应当如何定位,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一、人身危险的定位在中国刑法学中,率先体系性地论证人身危险地位的是陈兴良教授的《刑法哲学》。该书指出:人身危险是刑事责任的根据,是定罪和量刑的根据,是犯罪的二元本质之一。[1]随着中国刑法由刑事责任向责任主义的知识转型[2],犯罪论体系也由耦合的四要件转型为阶层的三要件,人身危险的定位也需要进一步细化和调整。

  • 标签: 人身危险性 犯罪论体系 体系性 陈兴良教授 中国刑法学 社会危害性
  • 简介:问:听说多吃坚果有益健康。什么是坚果?吃坚果有哪些益处呢?答:坚果又称壳果,可分两类,一类是树坚果,包括杏仁、腰果、榛子、核桃、松子、板栗、白果(银杏)、开心果、夏威夷果等,一类是种子,包括花生、葵花子、南瓜子、西瓜子等。常吃坚果有助于调节血压,增加机体抗氧化剂含量,减轻炎症,改善代谢,可以在不增加体重的前提下降低冠心病等缺血性心脏病的危险

  • 标签: 坚果 心血管 抗氧化剂 开心果 夏威夷 心脏病
  • 简介:20世纪,心血病学方面的科学成就是十分激动人心的。1903年,心电图描记器的发明,是对心血系统疾病检测方面里程碑的进展,提高了对心脏疾病尤其是心律失常的诊断水平,并促进了心电生理研究和新药开

  • 标签: 心血管病学 病学展望
  • 简介:<正>人身危险是否可以评估,关系到人身危险理论、人格刑法、矫正刑、保安处分等一系列刑法理念的生死存亡。英美法系已经发展出许多度量各种具体的人身危险的工具,并且实践证明,这些工具的有效比较高。这些实践为我们发展人身危险

  • 标签: 人身危险性 危险性评估 品格证据 人格刑法 保安处分 刑法理念
  • 简介:犯前、犯后情节简单归属于人身危险不只是语义缺损,而且违背法治原则。因为处罚未然之罪缺乏正当根据。从理论上讲,累犯、惯犯可罚的根据是行为人蔑视、敌视法益的意志状态能被罪过归属;积极救助、赔偿被害人或者威胁被害人或因部分减轻犯罪侵害程度、或客观说明其犯罪意志状态和改变而可以影响刑罚轻重:行为人自首、立功从宽处罚在于他与法律合作的态度是其再社会化的基本要求。简言之,为安全适用刑法,所谓“人身危险”在特定情况下可影响刑罚适用的综合评判标准,但不宜直接成为情节的定性根据。

  • 标签: 人身危险性 刑事责任 罪过 主观恶性
  • 简介:危险评估在司法实践中是否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取决于其准确程度。对危险评估准确的影响,主要可从优势因素的忽略、题目本身问题、评定者立场和自我报告准确四个方面探讨。在刑事司法机构中,法律工作者常常要根据危险评估的结果来作出一些决定,需要对这些法律的效力进行实证研究。同时,在使用国外评估工具时,要根据我国具体国情和文化对量表进行修订,并研制自己的测评工具。在危险评估工作中,有些因子是不可控甚至是不确定的,其工作价值应该在跟踪研究中进行检验,法官在作出裁定的时候不应盲目依赖危险评估的结果,

  • 标签: 危险性评估 罪犯 精神病患 暴力预测
  • 简介:问:越来越多平时看似健康的中老年人因突发心脏病而猝死。心血疾病就在我们身边,我们该如何做才能早期防范心血疾病呢?答:看似健康的人,为什么会突然发作心血疾病呢?科学的解释应该是:平素健康的人群,如果没有心血危险因素,则发生心血疾病的几率非常低。

  • 标签: 心血管疾病 预防 中老年人 危险因素 心脏病 健康
  • 简介:我们知道,预防是保卫工作必须首先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这是由保卫工作的性质和目标决定的。保卫工作是预防性质的工作,其目标是保证保卫对象的安全,避免其它因素的侵害。一旦确定了保卫目标和职责,保卫组织就必须全力贯彻它。

  • 标签: 保卫工作 危险性分析 风险度 防范体系 潜在危险 现代化建设
  • 简介:人身危险对刑罚执行的影响,  三、人身危险在刑罚执行中的影响,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是法院适用刑罚时的量刑酌定情节

  • 标签: 人身危险性 刑罚方式 危险性影响
  • 简介: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细化了逮捕条件中社会危险的若干情形,对于司法人员正确把握逮捕必要性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围于司法规范内容的有限性与案件事实无限性之间的张力,办案人员在自由裁量范围内形成了自身的“司法经验”。通过对某基层检察院的100个审查逮捕意见书进行归纳,发现这些“司法经验”存在五个较为突出的问题。为此,建立社会危险评估机制,将社会危险的各种规范予以量化,按照一定的规则,评估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的大小,实现评估因素、评估程序的标准化和客观化,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 标签: 社会危险性 司法经验 理论基础 评估机制
  • 简介:<正>人身危险理论是矫正刑依存的根基。矫正刑要纳入制度建设之中,必须证明两点:第一,对于罪犯,存在有效的矫正手段。关于这一点已经有实践证明,"行为一认知"疗法对于罪犯行为的矫正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特别是其中的代币制已经得到广泛应用。第二,人身危险可以评估。这一点,关系到矫正刑的量刑问题,也关系到矫正刑与人权的关系。如果人身危险可以比较准确的评估,我们就可以对各个罪犯进行量刑,并且将这种量刑的限度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而不会侵害到基本的人权。英美法系已经发展出许多度量各种具体的危险的工具,如果这些工具的有效比较

  • 标签: 危险性评估 英美法系 性犯罪 人身危险性 精神病医生 保安处分
  • 简介:对于逮捕,我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了详细的实体和程序规定,统一了逮捕的使用条件和证明标准,并且赋予逮捕这一人身羁押程序以严格的法律审查制度,充分发挥了刑事诉讼保障人权的重要功能。但是,对于逮捕的证明标准问题,特别是逮捕使用条件中“社会危险”的证明问题,由于法律语言的模糊以及司法人员不同的主观法律意识影响,一直无法统一适用,这一现象对刑诉法公平价值的有效实现造成了强有力的阻碍。

  • 标签: 社会危险性 证明标准 审查批捕
  • 简介:今天,学习邓小平关于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的论断,具有重要意义。(一)在党的历史上,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左”倾思想占了统治地位。遵义会议以前,我们党曾纠正了陈独秀的右倾错误,却出现了瞿秋白的“左”倾错误;纠正了瞿秋白的“左”倾错误,又出现了李立三的“左”倾错误;纠正了李立三的“左”倾错

  • 标签: 李立 “左”倾思想 反倾向斗争 革命力量 思想解放 党的基本路线
  • 简介:危险娱乐活动条款是澳大利亚侵权法上休闲体育活动过失致害责任的特殊条款,澳大利亚2002年的侵权法改革对该条款的产生有着重要影响。危险娱乐活动条款主要由"危险娱乐活动"、"重大受伤风险"和"显著风险"这三个重要概念构成。判例法在该条款的具体适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尽管学者对该条款多有争议,但它符合过失责任在休闲型体育中的发展趋势。立法者应该进一步思考如何在限制过失责任的同时,不影响人们参与休闲体育活动的积极性。

  • 标签: 澳大利亚侵权法 危险性娱乐活动 重大受伤风险 显著风险
  • 简介: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逮捕的社会危险条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2015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了《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细化了具有社会危险的若干情形,为司法工作人员把握逮捕的社会危险提供了规范指导。然而,法条规定之有限性与案件样式之无限性之间存在的巨大张力决定了办案人员在审查社会危险时无疑要凭借自己的主观经验,同时,我国社会危险审查还存在行政化色彩浓厚等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需要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社会危险评估机制,应当以保障人权为价值追求,以量化评估方法为评估基础,拓宽社会危险评估主体的范围,加强评估过程中的控辩对抗性,按照一定规则和标准确定最终的评估结果,有助于实现社会危险评估由主观化向客观化的转变。

  • 标签: 强制措施 逮捕 社会危险性 评估机制
  • 简介:作为西方刑法一颗璀璨明珠的保安处分,在我国的正式立法化道路却十分坎坷,阻碍之一就是“侵犯人权风险理论”,而导致侵犯人权风险之直接因素便是人身危险评定的模糊和不准确,难以通过客观的尺度把握,这极易导致法官滥用保安处分侵犯人权,因此保安处分在中国刑法化的必要前提就是明确人身危险的评定标准,降低侵犯人权风险。本文力图通过对人身危险的把握解决人身危险的评定问题,防止保安处分异化为权力滥用的保障,为保安处分在中国立法化之路尽微薄之力。

  • 标签: 保安处分 人身危险性 利益均衡
  • 简介:在第八次特赦中,“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首次成为特赦的实质条件。在我国刑事程序法和实体法语境中,也存在社会危险的表述,但认识比较混乱。现实社会危险需要通过客观证据来证明,现实社会危险的判断要将罪犯的现实表现作为判断依据。“现实社会危险”只能采取封闭式的立法模式,“现实社会危险”的表述不宜直接出现在立法文本中。“现实社会危险”应当包括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以及存在诉讼风险两种情况,但有犯罪记录未必就属于具有“现实社会危险”。特赦中“现实社会危险”的含义可表述为:通过客观证明可以证实,服刑罪犯在被释放后,存在继续危害社会、妨碍诉讼等情形的可能

  • 标签: 特赦 第八次特赦 现实社会危险性 实质条件
  • 简介:以东莞市凤岗镇一起造成死亡5人的锂离子电池工厂较大火灾为案例,阐述了锂离子电池的分类、原理,进而分析其火灾危险和锂离子电池火灾的应急处置预案。对日常工作生活中接触到的锂离子电池的生产、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火灾预防和事故扑救都有积极的引导意义。

  • 标签: 消防 较大火灾 锂离子电池 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