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一切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庭审调查的任务,就在于查实各种证据,以证据确认事实,为正确裁决奠定事实基础。庭审调查是法庭审理的重要阶段,也可以认为是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检控方向法院提出认定被告有罪的证据,被告方对指控证据的态度和辩护证据,以及法院依职权主动收集的各种证据等等一切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均依法得在庭审调查阶段进行公开查核。庭审调查对起诉事实及各类证据的查核,主要是通过询问被告人,询问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出示物证、书证等等,让被告人、证人进行辨认,以及出示或宣读勘验检查笔录、鉴定结论、证人证言等方式进行的。辩护律师在该阶段的辩护任务,
简介:历史地看,语言哲学大体上经历了“语形学—语义学—语用学”的三段式发展历程。19世纪末出现的自然理性学说促成了现代符号逻辑的产生,成了现代语形学的哲学基础。语形学建立了一种普适的物理语言,体现了先验意义逻辑性与经验意义证实性的统一。然而,语形学在构建自然命题系统的同时,将形式理性引向了绝对化。为了去弊语形学的不可通约性,语义学侧重对语言符号和它所指向对象间关系的研究破解了传统语形学的难题,并得到深入发展。与语形学一样,语义学对语言意义的构建仅限于语句本身,而并未扩展到社会交往文化范畴。于是,语用学把握语言的文化意义为语言哲学的发展开辟了新的发展路径。从语言哲学的两大历史转向,我们发现,语形学、语义学与语用学三者共同括定了语言哲学的发展方向,并为我们分析各种社会现象提供了不同的分析理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