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全民医保"即将建成的格局下,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本应成为积极而强势的医疗服务购买者。但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仍旧是一个"消极的医疗费用支付者",其具体职能离真正意义上的医疗服务购买者相去甚远。这也导致其无法发挥抑制医疗机构滥用专业优势的功能,并削弱了其所承载的医疗社会化的目标。因而有必要借鉴美国等医疗市场发达国家的"管理式医疗"经验,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位为医疗服务购买者,对现有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公益性改革,并实现其职能转型,使其成为一个选拔合格医疗机构、参与医疗行业标准化诊疗流程和病种制度建设、对患者反馈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价、控制医疗费用上涨并监督医疗服务质量的职能部门。
简介:【摘要】占我国企业总数95%以上的中小企业在社会经济发展诸方面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然而目前“贷款难”、“担保难”已经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建立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核心的信用担保制度,是解决融资难的一项重要措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我国的实践已近二十年,它在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同时也暴露出法律制度滞后等诸多问题。本文介绍、分析了我国信用担保机构的立法概况及在法制建设上存在的障碍,通过对比美国、日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保障机制,提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议。【关键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法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涉及政府、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和信用担保机构等多方主体的协调,也需要法律、信用网络、公民信用意识等多个支撑体系。虽然担保可以由一般的自然人或法人来提供,但是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信用担保机构已经成为信用担保制度最重要的载体和组成部分,它的重要作用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