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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出台近一个月,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垃圾分类工作先行先试的“带头人”,本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这项工作开展得如何?2月26日,上海电视台和东方卫视的记者对人民大厦市级机关集中办公点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

  • 标签: 垃圾分类 公共机构 率先垂范 生活垃圾 分类工作 上海电视台
  • 简介: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日渐加快发展,社区青年志愿服务正逐渐演化为社区公共服务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专业社会工作者对于志愿组织发展和志愿服务实施具有促进作用。在社区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关系网络是基础,义务与期望是动力,信息渠道是桥梁,规范和有效惩罚是保证。因此,应加强拓宽招募渠道、严格筛选制度,同伴自助团体,社会工作实务,社区志愿服务激励制度几个层面的建设。

  • 标签: 社会资本 社工机构 青年志愿者 志愿者管理
  • 简介:西宁市机构改革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为进一步严肃机构改革纪律,增强各级依法管编、科学用编意识,不断提高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普及率和影响力,西宁市编办借助省市相关媒体和党员干部群众移动学习平台,积极开展“3.10”机构编制纪律教育主题宣传日系列活动,助推西宁市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 标签: 机构改革 主题宣传 西宁市 移动学习平台 改革工作 机构编制
  • 简介:1989年,拉等40名居住在意大利一家高风险化工厂附近的居民,向欧洲人权法院提起诉讼。申诉人指控,意大利政府未公开该化工厂的经营活动风险以及突发事件中应遵守的应急程序等信息,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2条(生命权)和第10条(表达自由权)。欧洲人权法院判定,公约第10条没有规定公共当局的环境信息公开义务,故意大利政府未侵犯申诉人的表达自由权。但严重的环境污染会直接影响个人福祉、妨碍个人享受自己的家园,而政府未公开相关信息将导致申诉人不能充分评估其所面临的环境风险,进而损害申诉人为《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所保障的私生活和家庭生活受尊重的权利。鉴于已确认对第8条的违反,法院对本案中生命权是否受到侵犯作了回避判断。

  • 标签: 欧洲人权公约 环境信息公开 私生活和家庭生活受尊重的权利 接受信息自由权
  • 简介: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失能老人增加,机构养老形式的作用凸显。作为机构养老服务提供的重要载体,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运营中面临诸多风险,影响到老年人的福利。从养老服务的准公共物品属性看,养老机构运营风险需要利益相关者进行分担。调研发现,机构运营风险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分担,原因在于养老服务的重要利益相关主体缺位,风险分担意识不强,风险分担机制尚未建立。为化解养老机构的运营风险,为老人提供更好的服务,需要强化政府、行业协会、机构的风险分担意识,推动风险分担主体确位,建立明确的风险分担机制。

  • 标签: 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 风险分担 利益相关者
  • 简介: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历程及经验说明,政府机构改革是政治体制自身建设的需要,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支撑。进一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应继续坚持党对政府机构改革的领导,保证政府机构改革的道路正确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证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着重关心人民需求;坚持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保证政府机构改革能够实现善治;坚持依法有序进行机构改革,保证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的法治性;坚持系统统筹推进机构改革,保证政府机构改革全面整体与系统。

  • 标签: 机构改革 党的领导 以人民为中心 转变职能
  • 简介:新时代激扬的风帆,让人精神振奋、豪情满怀;新时代奏响的奋进强音,让人心潮澎湃、感慨万端。2018年4月2日,在这个意义非凡、值得铭记的日子,国家移民管理局挂牌成立。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着眼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成立以来,国家移民管理局党组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高起点谋划、高效率推进,确保了移民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时间节点如期高质量圆满完成,推动了移民管理服务创新取得明显成效,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边境地区安全稳定,有力促进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新格局,有力提升了中外出入境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标签: 国家安全 移民管理 管理工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 大道 经济社会发展
  • 简介:SDPR-2018-0390001鲁事管发[2018]29号各市机关事务局、聊城市节能办,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于2016年11月21日印发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为保障政策的连续性,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第五十三条规定.

  • 标签: 能源审计 主管部门 地方人民政府 山东省 暂行办法 机关事务管理
  • 简介:出席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与日本笹川和平财团共同主办的第四届“中日东海安全对话”第二轮会议的专家,围绕“海上执法机构的定位及执法活动”、“执法机构与军队的关系”、“日本西南方向防卫力量强化”和“充实海空联络机制的思路”等主题进行了坦诚对话。与会专家认为,虽然两国短期内仍有难以克服的分歧与矛盾,但在维护海上安全与构建和平、稳定、繁荣的地区秩序方面仍拥有广泛的共同利益与合作空间,而今后也应持续开展此类国际法领域的中日交流,以增进理解、保持沟通,拓展共识,并研划更多可供两国政府参考的合作建议。

  • 标签: 中日东海安全对话 海上执法机构 东海安全稳定 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