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搜索引擎技术是互联网有效运作的基石,也是人们实现对信息进行有效利用的不可或缺的工具。以图片搜索引擎为代表的新的搜索功能在带给人们方便的同时也在有意无意地挑战着现行法律体系的完备性。由于以德国为代表的各大陆法系国家对于限制性条款的列举大多都是封闭式的,而且又不存在一款像美国"合理使用"那样的一般性条款,因此,如何认定图片搜索引擎的合法性问题也就成了最近十多年来各国著作权法领域的一个热点问题。和欧美等国相比,中国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非常迅速。然而,对搜索引擎的工作原理及其可能引发的著作权法问题,学界还存在着某些理解上的偏差。特别是,学界和司法界混淆了"三步检验法"和"合理使用"条款之间的区别。本文的写作目的,就是首先在技术分析的基础上,归纳出图片搜索引擎究竟会引发哪些著作权法的问题。并结合判例研究和国外的理论,说明为什么"三步检验法"不是用来检验具体行为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的工具。俗话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同为大陆法系的德国十多年来的研究成果也会带给我们很多有益的启示。
简介:理论自觉和理论自信,是在科学的方法论前提下,对作为主体实践的"理论先导"的自觉和自信,对由主体实践孕育而成的"理论抽象"的自觉和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在"唯物主义历史观"这一科学方法论指导下,对中国实践、中国道路的理论自觉和理论自信,对"中国问题"、中国经验的话语自觉和话语自信。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打造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话语体系,推进理论创新、学术创新的必要前提。创造性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理论自觉和理论自信的实践体现,是增强实践自觉和实践自信、推进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