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执法实践中,民警由于法律文书的制作不当,影响了办案的质量,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公安机关规范执法的进程。面对当前犯罪形式多样,手段翻新的复杂态势,执法文书写作教学要与时俱进,实现教学与实战的一体化,完成教与学的同步。通过相同文种所处不同办案阶段制作目的的不同,把握写作的重点进行强化练习。为防止文体之间的混淆,应纵横地学习各类文书,同时可将公、检、法就同一案件的不同文种进行比较辨别,拓宽写作思维,提高写作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与逻辑思维能力,力求案件事实归纳精练、证据收集条分缕析,法律阐释准确全面。民警法律文书写作水平的提高有助于树立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促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提升国家的整体法治水平。
简介:通过数据分析2013~2015年F市村集体资产租赁纠纷案件,发现合同效力争议是村集体资产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的焦点与难点,司法实践中若将该类合同一律认定无效,将可能危害村集体租赁市场健康发展,不利于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亦违背无效合同制度设立的初衷。以利益衡量为导向,针对租赁违法建筑、违法改变农地用途、未经民主决议程序三种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进行类型化研究,遵循比例原则,权衡公共利益与特定类型案件双方当事人利益,寻找一套精确审理此类纠纷的裁判思路,以为妥当处理此类纠纷提供参考,进而为促进农村集体资产通过租赁方式入市流转提供有效法律保障.
简介:在一宗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对何为完整证据链以及疑罪从无的原则的适用存在不同的判断。为了查明全国范围内对于证据链的分析以及疑罪从无原则的适用情况,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了2185篇与证据链是否完整存在争议相关的刑事裁判文书,借助某高校计算机学院的力量,进行了大数据分析。通过对宣告无罪的案件数据情况、对是否形成证据链有争议的案件数据情况、上诉法院是否存在证据分析的案件数据情况和样本中的罪名分布数据情况的检讨反思,从疑罪从无的原则未能得到有效贯彻、庭审实质化未能充分有效体现、相当部分裁判文书说理简单不透彻、审判委员会虚置合议庭的审理和同案同判的标准界定困难五个方面,论证了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必要性。由此提出了以审判为中心制度的多维构建的以下建议:一是完善疑罪从无原则的事实认定机制;二是明确证据不足的判断标准;三是从法庭辩论实质化、证据调查实质化和心证形成庭上化的方面全面落实庭审实质化;四是强化刑事裁判文书的说理;五是理性看待同案同判问题。
简介:既判力被称为“诉讼理论的终结点”。但是我国立法中尚未引入既判力的概念,审判实践中对既判力存在不同甚至相反的理解,导致司法实践中法院的做法各不相同,这种状况有损法院判决的一致性,也损害了司法权威。审判实践中有关既判力规则的争议涉及:既判力是否仅限于当事人之间(即主观范围),是否仅限于判决主文(即客观范围)、时间范围何时起算、有哪些适用范围、预约事实是否属于既判力范畴。究其原因,既判力规则适用不统一的直接原因在于立法对此缺乏明确规定,浅层原因在于法官对规则的理解存在差异,深层原因源自学术研究中对既判力的探讨存在分歧。厘清学术分歧,选择符合现有立法精神、贴合审判实际的观点,有助于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既判力规则,消除规则适用乱象。本文针对如何在司法实践中达成对既判力规则的统一认识做了初步探讨:国内立法应明确既判力的概念,同时允许既判力在适当范围内的适当扩张,事实的预决效力不属于既判力规则内容;此外,针对如何在审判程序中运用既判力规则,从立案、审理、裁判三阶段分别提出了相应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