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目前正在进行市场经济改革和加强法制建设,市场因素的扩张使“效益”逐渐成为社会价值的核心从而在法律价值体系中的地位愈来愈重要,与此相适应,经济分析的作用也会愈来愈大。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我国有关经济分析法学的著作、文章及译著不断。但是,从目前的研究状况而言,我们对经济分析与法律的规则分析之间的关系缺乏理性的、公正的审视,存在的只是片面地肯定或否定,缺少对二者进行科学地定位。方法论的不足显然会阻碍目的的实现,我们对法律分析的认识不足同样也会阻碍法制建设的顺利进行。本文正是针对这种状况,讨论法律的经济分析在法学方法论中的地位及其与规则分析的关系。一法律的经济分析及其不足经济分析研究的是理性行为,
简介:<正>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生产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力正以越来越加大的规模向非物质生产领域转移。非物质生产者创造的劳务收入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也随之日益增大。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了劳务生产部门化,劳务商品化的新情况。由此必然产生一系列新问题需要研究。比如劳务生产者是否属于社会主义的生产劳动者?按劳分配原则对于日益增多的劳务生产者是否适应?劳务部门的收入是否属于国民收入的范畴?按传统方法统计的国民收入能否反映出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这种新情况?在国民经济调整中是把劳务生产部门当作非生产性单位加以限制、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