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2010年7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针对石油销售行业可能涉及的侵权责任:产品责任中销售者的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为保护消费者及社会大众的合法人身权益与财产权益,制裁并预防侵权行为,主要分析了销售者产品责任和高度危险责任的责任构成和免责任事由,并对如何合理、有效地规避经营中的侵权责任风险提供了一些建议。
简介:使逃逸”表明王某已着手实行教唆行为。但基于韩某“不能走,走了罪更大”的表态,王某就进一步劝说引诱:“如果被发觉,你我就是倾家荡产也赔不起,一辈子也翻不了身。”韩某于是驾车逃逸。随后,出现了伤者死亡的结果。为了逃避处罚,王某又以威胁的口气教唆韩某:“此事对谁也不能讲。”王某在客观方面以言语劝说、威胁的方式实施了教唆行为,且出现了韩某逃逸及伤者死亡的结果。因此,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王某教唆犯罪成立。三、王某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如前所述,王某是教唆犯,被教唆人韩某实施了驾车逃逸行为。理解《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的条文,一般认为教唆犯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