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为实现依法治国,司法守法却是必备条件。(一)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凝聚着自由、平等、公正效益的恒定价值和神圣信仰。法律只有实现,其价值才能在调节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得以实现。要使法律转化为现实,根本途径有二:一是守法。即社会主体自觉,积极进行适法性行为,使法律在遵守中得以实现,此为守法;二是执法。即在社会主体不履行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时,通过行政、司法机关凭借国家强制力来实现法律。在当今中国,两者之中,以后者更为重要。我国从过去倡导的加强法制,演变到现在的法治,并非是字面的形式差异,它揭示一个深层的含义,光有法律不行,必须使法律变为现实。在法律变为现实过程中,司法守法则是灵魂和核心所在,并且也是衡量法治社会的基本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