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内容摘要]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中,刑事指导性案例具有重要的地位。刑事指导性案例对犯罪认定与刑罚裁量等有关法律问题,采取提炼指导性案例中的裁判要点的方式,确立了有关司法规则。本文将对于欢故意伤害案进行刑法上的分析与评论,重点研究一二审裁判理由之中的正当防卫的起因和限度条件,研究所确立的裁判要点,发现一些在阅读条文化的司法解释时不能得到的收获。
简介:摘要:本文运用文献综述、问卷调查等方法,对上海公安院校的《徒手防卫与控制》课程的教学现状进行调查与分析,并从实战化视角下,加强学员课程思政,培养学员亮剑、顽强拼搏、勇敢的精神,通过强化实战对抗训练,丰富教师开展形式多样的训练、从基础熟练、实战对抗、再到情境模拟演练全程实战化,从而提升学员徒手防卫与控制的能力。
简介:【摘要】我国互联网发展迅速,已经大大改变了传统的交易方式。网购逐渐地占据着越来越多人的生活,成为部分人购物的第一选择。在互联网消费场景下,消费者是否购买该产品或服务往往需要借助该产品或服务的网络销量、用户评价、商家信誉等网络信息来决定。但是不少商家为了招揽顾客,通过刷单炒信这种违法低成本的手段提高自己产品的销量、增加产品或服务的好评,获取更多的交易机会。随着网络购物的繁荣,刷单机构借助网络不断壮大,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了困扰,也严重扰乱了电子商务平台的市场经营秩序。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下文简称“反法”)第八条将刷单炒信纳入了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范围,体现了反法对规制刷单行为的重视。但是如何认定和规制刷单炒信行为需要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简介:摘要:商事主体变更企业名称之后,对其原企业名称是否享有权益成为一个关键问题。首先,商事主体变更企业名称后,在行政层面上不再享有原企业名称的专用权,这意味其他商事主体可以注册登记并使用相同名称。然而,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如果行为人有意冒用他人原企业名称,混淆相关公众,获取不正当竞争利益,那么即使冒用的是他人原企业名称,仍应受到法律规制。因为冒用行为旨在误导公众,增加商品或服务的吸引力,提高利润。这种行为损害了竞争的公平性,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虽然商事主体在行政层面上失去了原企业名称的专用权,但在反不正当竞争法考量下,如果冒用行为损害了竞争的公平性和权利人的利益,应当受到法律规制。因此,对于此种冒用行为,应综合考虑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功能,以确保公平竞争的原则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