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戏曲化妆,以它丰富的想象,夸张的手法,强烈鲜明的色彩,犀利流畅的笔调,寓意深刻的构图式样,在演员面部勾画出各种不同的人物而貌。不仅对塑造人物的外部形象有其独到之处,而且为揭示人物的内在思想和性格特征也具有非凡的功能。是我国戏曲艺术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完整性、多样性、条理性、严谨性及民族特色、艺术风格、美学价值,堪称世界戏剧史上独树一帜的流派。虽然生、旦角涂脂抹粉,加浓肤色、描眉画眼、涂口红敷面颊、在突出五官的前提下,删去面部其他细节(如各种皱纹),也构成它独特的定型式样。然而,由于它较净、丑角脸谱的构图、形状变化较小,这里不加叙述。本文仅就净角脸谱的继承和革新谈谈个人浅见。
简介:篆书中的“艹”部、“竹”部和“双手”部,书写规则都用六笔合成,而隶书只须三笔。这种六笔法是怎样变成三笔法的呢?根据过去文字演变的理论,在篆书中、“草篆”中找,都无法找到可以将两者衔接起来的依据。然而跨越东周时空,直入三代吉金,纵观殷墟龟甲,却可发现早期隶书中“艹”部、“竹”部的写法与甲骨文、西周金文的写法完全一致(图1,图2)。又如“兴”、“兵”、“戒”、“举”、“丞”、“共”之类文字的“双手”部,在东周篆书中找不到“隶变”的依据,在西周反而可见到许多写法与隶书完全吻合。西周《兴鼎》、《簋》、《戒鬲》铭文的“兴”、“兵”、“戒”的“双手”部,不仅“双手”合一,且弧势已逐渐变小(图3)。这类字例还可在西周几十种铜铭中找到,商金文中亦已有数例。可见“双手”部的三笔法不仅形成早,且字例很多,弧势已很小,这当然为“隶变”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问题是,为什么篆书体系继承六笔法,而隶书体系则继承三笔法?隶书时代与东周是连续的,为何笔法不能衔接?隶书时代与三代相隔甚久,为何笔法反而相遇?对此,我个人有以下一些观点:一、篆隶分流早。分流从西周就已开始,所以篆、隶渐成两条脉络,两种书写模式。时间愈久,两者差异也愈大。故东周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