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危险驾驶行为进行刑法规制,体现了我国刑法以民生为本的价值诉求,而该罪的量刑均衡问题直接关系到危险驾驶行为刑法规制的效果。危险鸳驶罪量刑均衡的实现过程实质上就是裁判者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全面、系统、合理地提取和评价具体案件的所有量刑情节的过程。通过对样本的分析,危险驾驶案件中大致存在九类量刑情节,但却仅有部分种类量刑情节对宣告刑的形成产生了显著的影响。样本分析反映出影响危险驾驶罪量刑均衡的主要障碍是:量刑情节未得到全面的提取;大致相同的量刑情节对宣告刑的形成未能起到等同的作用;缓刑和定罪免刑的适用缺乏具体标准。根据量刑规范化的基本操作流程,结合样本的分析,能够设计出危险驾驶罪规范化量刑的具体标准,从而实现危险驾驶罪的量刑均衡。
简介:摘要:危险驾驶罪罪名重要,触犯的人数多,在实务中要注意其认定标准,在具体实践中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正确适用关于危险驾驶罪的法律规定。
简介:四、实现醉驾量刑均衡的对策实现量刑均衡,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是靠刑事法官的努力.但法官在实现量刑的均衡方面,三、醉驾量刑不均衡原因量刑均衡问题
简介:针对我国交通肇事现状,危险驾驶行为按照交通肇事罪加以定罪量刑,不能体现罚当其罪。建议在立法上增设“危险驾驶罪”,将危险驾驶行为犯罪化,以明确国家对此类行为的否定性评价。从而对危险驾驶行为进行有效遏止,实现公平正义。
简介:【摘要】当今中国,由于危险驾驶行为而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对公民的人身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增设危险驾驶罪呼声四起。但是,危险驾驶行为犯罪化,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面临许多问题。本文着重从实体法理论角度和司法程序方面阐述立法者没必要将危险驾驶行为入罪,否者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疑难问题。【关键词】危险驾驶行为故意近些年来,全国各地频频发生因危险驾驶行为引发致人重伤或者死亡重大交通事故案件。人们认为没有将危险驾驶行为规定为犯罪,是导致一系列恶性交通事故的根源。况且我国处理交通事故大都是事后处理模式机制,也即是人们大都关注事后责任归属问题,没有更多的关注事故发生的诱因。但是设立此罪其本身是否科学、是否真正能够遏制该类行为,是值得探究的。笔者认为,危险驾驶行为的犯罪化,不论从实体法理论还是从司法程序角度来看都是有问题的,将危险驾驶行为规定为犯罪不具有可行性。……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现代交通事业的发展,交通事故频发,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交通安全的现状令人担忧。对危险驾驶行为的处罚不仅是理论界,也是司法实务界和社会大众呼吁需要从立法层面解决的问题。本文将从《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的角度来探讨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规制问题。【关键词】交通犯罪醉驾危险驾驶近年来,醉酒驾驶和飙车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虽然我国刑法规定了交通肇事罪,但是必须在行为人因严重过失的情况下才给予刑事处罚。《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李适时说:“对一些社会危害严重,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原来由行政管理手段或者民事手段调整的违法行为,建议规定为犯罪”。主要是醉酒驾车、飙车等危险驾驶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