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德国存在着并行不悖的两种产品责任法律机制,即欧盟层面的产品责任法和德国传统民法层面的侵权产品责任法。本文介绍和比较了两种法律机制的适用范围、规范理念、保护法益的异同,并以欧盟法和德国法为基础,对产品、瑕疵、生产者等重要概念作了深入的探讨和分析;最后指出欧盟范围内产品责任法的统一将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
简介:
简介:产品是导致产品责任产生的客观物质对象,它是构筑产品责任法体系和确立产品责任实际承担的基点。基于不同的立法宗旨和消费者保护政策考虑,各国产品责任法对产品的范围作了各不相同的规定。美国产品范围最为宽泛,英国、德国比美国的产品范围稍小一些。我国的产品范围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产品范围狭窄与不够明确两方面的问题,应适当扩大产品范围,对电、书籍、电脑软件等特殊物品是否属于产品作出更明确的界定。
简介:产品责任的不负责时期与社会的商品经济不发达、不规范有密切联系。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出现也与商品经济和生产的进一步发展相关。而严格责任尤其体现了对相对处于弱者地位的普通消费者的保护。总的来看,无论采取哪一种责任原则,都与当时社会的正义观有着直接联系,即正义理论始终是产品责任的理论基础。
简介:产品责任的不负责时期与社会的商品经济不发达、不规范有密切联系。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出现也与商品经济和生产的进一步发展相关。而严格责任尤其体现了对处于弱者地位的普通消费者的保护,总的来看,无论采取哪一种责任原则,都与当时社会的正义观有着直接联系,即正义理论始终是产品责任的理论基础。
简介: (二)我国产品责任归责原则 我国的产品责任主要规定于《民法通则》和《产品质量法》中, 由于我国的产品责任主要规定于《产品质量法》中,但我国的现行产品责任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简介:我国产品责任法较之欧美产品责任法,在立法体例、归责原则,以及产品范围、责任主体、责任保险等制度要素上均存在差异和问题。借鉴欧美产品责任法,我国应当制定统一的产品责任法,确立严格责任原则,扩大产品、责任主体的范围,并推广产品责任保险制度。
简介:产品责任法自诞生伊始便处处充斥着经济法的理念,而此后的每一次演进,均是经济法理念支配下的产物。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对产品责任法的经济理念进行了分析:产品责任法是权利与效益相平衡的产物;产品范围的确定体现了国家的意志;产品质量标准的确定是国家干预的结果。
简介:<正>不久前,在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要求追究十一家药品制造商的产品责任的诉讼,使因果关系问题再次成为争论的焦点。在辛德尔诉艾博特制药厂案(加利福尼亚州,1980年)中,争论的焦点不但没有脱离原告人所受的损害,而且可以说仍然是围绕着作为"实际原因"的特定被告人的认定问题。加利福尼亚最高法院在一个四票对三票的判决中,把因果关系与
简介:美国的产品责任法产生于本世纪初,在六十年代后得以迅速发展,形成了独有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方法。由于美国在本世纪发展为世界上经济最强的国家,加上英美法系法官在制定和解释法律上有较大的权力,其产品责任法自产生之日起在世界上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对后来世界其他国家在这一领域的法律建设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简介:英国产品责任法若干问题的探讨李奇文英国在产品责任方面的立法起步较早,很多方面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以下笔者就其中的几个主要问题作一粗浅的探讨。一、英国产品责任法的归责原则在最初没有专门的产品责任法时,英国产品责任问题是规定在货物销售方面的法律、法令或判...
简介:产品责任作为现代化大规模生产的产物,是现代社会所必然出现的一种法律现象,在许多国家的法律理论和法律实务上得到不同程度的重视和应用。因此,加强产品责任理论研究并将其应用于法律实践中,自是必要且亟需的任务。
简介: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易误认为同一概念,其实二者虽有相似之处,但却有很大的差异。这种认识和适用关系到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使用者权利义务的大小,责任范围的宽窄,保护程度的高低。
简介:<正>一、严格责任的内涵严格责任是英美法系中一种较为完全的无过错责任,意思是只要有法律规定应予防止的损害发生,不论当事人是否给予了注意和预防,责任都会产生的一种加重责任。而产品责任中的严格责任制度最早是以1963年的“格林曼规则”而确
简介:警示缺陷意味着产品警示适当性的缺失。适当的产品警示在内容、语言、设计以及位置方面均需满足一定的要求,而且还应当排除不必要警示的干扰。警示缺陷的认定采用风险.效用的权衡分析与消费者合理期待标准相结合的方法。在警示缺陷诉讼中,过失责任为适当的归责原则;因果关系的证明是追究生产者警示缺陷责任必须具备的前提,生产者可以主张特定的抗辩事由来对抗产品最终用户的权利要求。
简介:我国产品责任的主要规定见之于1993年的《产品质量法》中,我国《产品质量法》分别对产品瑕疵和产品缺陷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对产品责任诉讼时效作出了与美国《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基本相同的规定
简介:惩罚性赔偿又称惩戒性赔偿,是指给原告的赔偿超过其实际损害的赔偿,它从一产生就有很大争议。随着严格产品责任的产生和发展,由于惩罚性赔偿判决数额之高以及它在个别产品领域出现的频率之高,在产品责任案件中尤其引起人们的关注。另外,人们将20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产品责任危机很大程度上归咎于惩罚性赔偿,
德国及欧盟产品责任法
浅谈《侵权责任法》之产品侵权责任
中美产品责任法中产品缺陷的比较研究
产品范围比较研究——以产品责任法为视角
论产品责任法的理论基础
产品责任法热点疑点问题比较研究
欧美产品责任法对我国的启示
产品责任法的经济法理念分析
美国侵权法:产品责任发展的新动向
产品责任与产品责任保险
从相似责任看产品质量法
美国产品责任法中严格责任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英国产品责任法若干问题的探讨
论产品责任
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的区别
谈产品责任的严格责任
产品警示缺陷若干问题研究——以美国产品责任法为背景
产品责任法比较研究 ———兼论我国相关立法的完善
美国产品责任法中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