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马岭在《法律科学》2009年第5期栽文《利益不是权利——从我国宪法第51条说起》认为,我国宪法第51条包含了公民行使权利时两个方面的限制:一是个人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二是个人权利不得损害他人的“权利”。宪法关于“利益”与“权利”的区分对宪法理论和完政实践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一、“利益”与“权利”的区别。权利的本质是一种选择,包括利益、如何处置自己利益的意志以及与利益关系不太密切的自由。
简介:在我国现阶段,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一种重要形式.同时,集体经济本身的存在形式也具有多样性:这既包括农村经济体制下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实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集体经济,也包括城市和乡村统一管理经营的集体企业,还包括以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为存在形式的各种集体经济组织.
简介:公民权利观念的进一步凸现,是世纪之交中国社会生活中的一大特点。探讨权利与利益、权利与权力的关系,对于确立正确的权利观十分重要。“利益”是人们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及其满足。“权利”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这种社会形态的产物,是基于人的独立性和维护人的尊严的主体对利益诉求的资格确认,是人的尊严的“护身符”。“权力”或“公共权力”则是一种支配性的强制性力量。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共权力不仅不能侵犯而且要保障公民的个人权利,为此,公共权力应有所限制和受到监督,公共权力即使是出于公共利益也不能任意侵犯个人的权利。
简介:利益是人的需要的满足,是主客体之间的一种关系。法律的产生与利益分化密切相关,利益格局的变化促进法律的变化。社会中人们利益的一致性和矛盾性为法律的产生提供了可能,也决定了法律的功能。法律明确各种利益的界限,控制利益冲突,保证人们获取利益而又可以付出最小代价。法律不仅维护统治者的利益,而且要平衡社会各种利益。法律不是利益格局的被动映照,而是通过创设制度与程序能动地影响利益分配。利益是权利的基础、内容和目的,但是权利不同于利益,高于利益。
简介:政府资助科技项目涉及的权利主体众多且利益动机各异,难免存在不同程度的利益冲突,因此对有关权益主体进行合理的知识产权利益配置就显得尤为迫切。由于我国在此领域的法律存在彼此冲突、甚至是法律空白的现象,致使相关权利主体之间在发生利益冲突时存在着法律适用困难,以致最终影响到相关法律的目标实现。为有效鼓励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尤其需要完善职务发明人权益的保障机制以及合作研发单位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以实现各方权利主体利益的合理平衡。
简介:制定中的物权法对私人财产权利保护的强调使得公共利益这一概念的界定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但通过对公共利益概念的分析,可以知道它是一个典型的不确定的法律概念,任何一部法律都无法通过简单的条文对其加以明确的界定。在此前提下,公共利益实现过程中,私人财产权利的保护仍然可以借助物权法的明确规定、对行政自由裁量的控制、对公共利益的司法审查、征收征用法的制定以及行政救济的加强等措施得以实现。
简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既保护智力成果、也保护非智力成果,既保护创造性的智力成果、也保护非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既保护劳动、也保护投资,而许多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并未纳入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范围.今天"知识产权法"已经名不副实,它保护的对象并不是"知识",而知识产权的权利客体也不完全是"智力成果".
简介:中共中央党校教授辛鸣在袁绪程主编的《未来30年中国改革大势》一书中提出,2010年及以后的改革必须从鼓励利益追求转向注重权利保障,在保障权利的前提下重新激发改革动力。
简介:说起知识产权应该说我们不很熟悉,特别是有关的法律条文,知道得更少,总觉得离我们很远。
简介:权利的限制增加了权利人行使其知识产权的成本,尽管知识产权有各种各样的权利限制,法定许可制度也构成了对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限制
简介:“知识产权作为私权”是现代知识产权法的核心原则之一,这也得到了豫鹏协议的承认和强调。社会学和自然法哲学可以为我们理解知识产权的权利属性提供一些新的视角。从自然法哲学角度看,知识产权是一种“自然赋予并由人类理性探求发现的”自然权利。从社会学角度看,知识产权是一种社会权利。知识产权的三种属性是互相融合的。正是因为知识产权是一种自然权利,是自然赋予的私人产权,所以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私权.在私权主体参与到社会生活中时,成为了一种社会权利。
简介:纵观历史,知识产权的发展遵循着从封建特权到法定私权并逐渐向公共政策转化的演变路径,文章从历史法学派的视角,对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与公权属性间的抗衡关系加以阐述与分析,探寻知识产权公、私权利属性间的作用机理,进而明确知识产权的公、私权利属性间的共存关系。
简介:离婚案件在对第三人有其他债务或其他义务时夫妻一方获得的权利是一种预期的权利, 与附条件法律行为的异同 离婚案件中的预期权利是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履行了某种义务后才能获得的权利,而离婚案件中预期权利的成就条件早已在离婚之前已发生(如案例中的借款)
简介:案例一
简介:为了进一步缩小城镇化发展的距离,给农民提供更多有利的基本保障,就需要严格遵循当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创建实施力度较强的产权法律保护体系,意识到当下我国在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过程是一个长期过程。现阶段农村工作的重点内容就是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对当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进程和内容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切实找到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出现集体资产股权江化倾向和改革动力不足的主要原因,根据当代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的有利因素,选取最佳的改革模式,以保障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
简介:知识产权的外部边界在哪里?内部边界又怎样划分?知识产权法与其他法律之间,以及知识产权法内部之间有没有明确的边界?如果有,在哪里?如何划分?如果没有,需不需要明确划分?如果需要,为什么?有没有可能划分清楚?如果不需要,又是为什么?有什么好处?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人们,并且至今没有明确的答案。本文旨在把这些"混乱"的境况呈现给读者,由此激发大家一起来分析产生这个境况的原因,并探讨改变这一境况的可能之方案以及知识产权未来发展的前景。
简介:网络时代给著作权利益平衡制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对原有制度进行结构性调整以解决传统作品领域的问题;构建“许可授权机制”;引入“补偿法则”是应对挑战的制度选择.同时,“知识鸿沟”的出现给著作权利益平衡制度提出如何在“知识共享”和“权利保护”之间寻求合理平衡点的问题也值得重视。
简介:利益问题是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利益均衡是维持和谐状态的必要条件,是和谐社会利益表达的根本诉求。但权利失衡尤其是利益表达权利的失衡,使得我国当前不同社会群体在非制度化生存环境下的利益博弈中的关系日渐失衡。权利均衡是利益均衡的逻辑起点和重要保障.通过利益表达权利均衡的制度建设可以减轻不同社会群体间利益格局的日益失衡,形成一个利益结构大体均衡的社会。
简介:摘要:在科技进步的过程中,行政机构的职能逐渐由行政管理向行政社会服务的过渡。目前,我国国企融资难,融资难,融资难。因此,各部门要以改革为指导,以改革为中心,以改革为中心,以创新、改进、使用新的手段,以实现企业的健康发展。本文从当前的财政管理方式入手,对当前的财政管理方式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从完善财政管理体系、完善财政监督体系、强化经济问责、加快构建金融信息系统等方面进行了论述,以期能够及时、高效地处理这些问题,保证金融体系的顺利进行。
利益不是权利
集体经济中成员个人产权利益的确立与维护
权利、利益和权力
利益、法律与权利
政府资助科技项目中的知识产权利益配置问题探讨
公共利益的不确定与私人财产权利的保护
知识产权权利客体析疑
改革应从利益追求转向权利保障
擎起知识产权利剑
论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
知识产权的权利属性新探
简析知识产权的公权利和私权利属性
离婚案件财产权利中的预期权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之资产权利变化研究
知识产权的边界与利益平衡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利益平衡
从权利均衡到利益均衡:和谐社会利益表达中的制度建设
公司财产权利的法学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