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问:福建郭文达——我与企业发生了劳动争议,经过协商后并未达成和解。请问,我该怎么办?适用文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7号答:文件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和解协议的,
简介:人事关系与劳动关系作为两种不同的人力资源配置模式,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不断的演进,造成理论和实践中的模糊和混乱。鉴于劳动关系与人事关系、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存在较明显的差异,有必要对其进行合理界分。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合理界分的标准是争议是否具有公法属性。根据这一标准对我国实践中混乱的人事关系进行审视,人事关系应该表述为国家机关(包括参照《公务员法》执行的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与其具有公职身份的工作人员的劳动力使用关系。
简介: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矛盾,是劳动关系不协调的表现,应通过和谐处理劳动争议,来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
简介:<正>今年以来,东海县总工会以筹建规范化劳动争议调解庭为契机,加速劳动争议调解"快速通道"建设,现已审结农民工劳动报酬争议案23件,涉案金额53.6万元。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对涉及有关农民工劳动报酬的争议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确保在第一时间集中力量处理。简化程序,缩短期限。充分运用简易程序,缩短办案期限。其中对涉及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小额争议案件以及人数在10人以上的集体争议实行"当天立案,一周办结"的快速审理制度,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化解争议。
简介:美国的劳动争议仲裁体制是根据劳动争议的特性而建构的新型ADR,并分为权利仲裁和利益仲裁。权利仲裁属于自愿仲裁,包括怨情申诉程序和仲裁程序。利益争议事项涉及劳资双方的未来利益,仲裁往往是为促成劳资双方的集体协商。为保障仲裁的公正性,美国法院通过多个判例构成了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制度。我国劳动争议仲裁体制应正视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建立体现劳动仲裁特性的仲裁体制。
简介:近日,按照人社部、全国工商联工作统一部署,省厅会同省工商联在全省范围内确定步森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为国家第一批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示范单位。
简介:
简介: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大大增强,劳动纠纷案件大幅上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劳动争汉仲裁处理机构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新形势下,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两种救济措施的有效衔接,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已势在必行。
简介:我国虽然在现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各个环节都对工会的作用作出了相关规定,但由于工会缺乏独立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缺乏法律的强制性保障等原因,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大多流于形式,应逐步完善工会参与基层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切实发挥工会维权职能。
简介: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现实中不缴纳、欠缴社保费等现象普遍存在,导致用人单位录用此类员工将面临劳动纠纷风险。本文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介绍了W公司遇到此类问题的预防措施与做法。
简介:《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于2013年5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正式发布,已于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简介:一、活动宗旨2008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多部劳动领域法律法规,其中尤以《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法律的实施,使我国劳动关系领域及社会保障制度得到了较大完善。企业劳动用工模式日趋多元化,劳动者的就业观念也发生深刻变化。但是劳动用工领域和人事管理领域的纠纷也呈现出爆炸性增长态势。
简介: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在本质上属于消灭时效,在实体效力上具有消灭诉权的效果,在程序上则体现为仲裁机构依职权主动审查时效。与民事诉讼时效制度“弱效力模式”相比,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属于消灭时效中的“强效力模式”。两者差异的根源在于劳动法与民法对公权力干预程度存在区别。在一裁两审的架构下,这两种时效模式衔接不畅,导致法官与仲裁机关在主动审查时效以及处理继续性债权请求权时尺度不一。为妥善解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制度层面对劳动仲裁与诉讼时效的冲突问题予以协调。
简介: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劳动争议的特点和规律,探索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增强矛盾纠纷解决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笔者结合衢州市柯城区实际,就构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提出若干建议,以求抛砖引玉。
简介:我国个别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中的“先裁后审”模式在实践中主要存在仲裁分流过滤功能差、裁审衔接差、处理效率低三大问题。从法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该模式的症结在于未考虑劳资纠纷解决成本的最小化,漠视纠纷解决机制间的竞争性以及未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采用动态博弈模型对“先裁后审”和“或裁或审”两种模式进行比较后发现,后者优于前者。因此,建议重构仲裁和审判之间的关系,废除仲裁前置程序,实行“或裁或审”模式,并逐步完善相关制度。
简介:2012年,天津市将劳动争议调解纳入人民调解范围,在全市街乡镇普遍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窗口,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形成企业内外联动的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网络。截至目前,天津市已建立基层调解组织近2万家,调解劳动争议1.1万件,调解成功率达83%.
简介:日本经济学家森永卓郎记录道:解决“少子化”问题,我建议,将帅哥的所得税翻番,为其貌不扬的男性从经济上提供更多有利条件,是否为帅哥的评审工作由不持偏见的女性裁决。
简介:第一部分:劳动用工十大风险与应对方略:风险一:求职欺诈与就业歧视风险;风险二:事实关系存续风险;风险三:劳务关系运用不当风险;风险四:试用期运用不当风险;风险五:档案管理不善风险;风险六:劳动合同变更风险;风险七:考勤管理不善风险;
简介:<正>解读一:司法解释充分注重劳动者与劳动关系的利益平衡,确保劳动关系和谐劳动关系中,过分扩大劳动者权益保护,加大企业责任,就会使企业用人自主权受到束缚,最终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但是,如果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到位,对企业责任要求过少,就会影响劳动力供给,不利于高素质的健康的职工队伍的形成,最终企业利益也会受到损害。因此,在制定《解释(四)》
简介:禁止类推引发诸多质疑。禁止类推与允许类推的观点都有强大的论据做支撑。以刑事类推的广义概念为出发点,归纳分析禁止类推与允许类推的观点与理由,得出的结论为这两种观点关注的侧重点、角度不同,所评价的范围也不同。我们在肯定禁止类推所维护的价值观念的同时,又不得不承认类推思维的现实存在,同时要探索一些规制手段来限制不合理的刑罚权的扩张。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未达成和解该咋办
浅谈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的合理界分
浅议劳动争议的和谐处理
东海县劳动争议调解“快速通道”高效化解争议
美国劳动争议仲裁体制及其启示
我省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活动
转型期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重构
小议劳动争议法律救济途径的制度完善
工会参与基层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研究
企业聘用无社保员工引发劳动争议的解决对策探析——以江苏W公司为例
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
关于全国劳动人事争议经典案例征集的通知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与民事诉讼时效冲突探析
如何提升劳动争议多元化处理实效——衢州市柯城区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处理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以“或审或裁”模式重构个别劳动争议处理机制
天津“大调解”体系见成效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达83%
争议帅哥美女税
劳动用工十大风险与应对方略、劳动争议处理技巧暨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实务应用高级研修班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解读
刑事类推争议再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