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在绵延数千年的儒家文化传统中,道德观上的律己、责己是个重要特色,它陶冶的是内向型民族性格。儒家文化的始端——先秦阶段主要是一种社会本位论的伦理学说,这种理论设定社会个体的道德完善是“居仁”、“循礼”、“行义”以“明明德”于天下,即按“周礼”要求来维护、巩固宗法等级制度。先秦儒家道德造就“志士仁人”是依靠个体的天赋本性和认识能力,把外在的“礼”转化为对“仁义”的内在自觉遵循,即首先不断地追求自我完善;然后扩而充之,尽自己的社会责任,以走向自我实现。本文试图通过对先秦儒家道德学说的内向性特点的分析,从源头上探索一下中华民族内向型性格的由来。
简介:作为社会身份和政治资格的人权在儒家“孔仁孟义”的思想体系中被表达为“內圣外王”之道,其在“修齐治平”的实现程序之中又以“公私之辨”和“义利之辨”标志出政治伦理原则和“以德限权”的社会治理特色。儒家以“公权利”揭示人的自然权利,以其公平性和自然性引申为人的道德权利;再以道德权利为基础推演出人的政治权利,而“私权力”则仅为政治权利的异化形式,其极端化的结果就是“以权谋私”,后者因其“侵害公权利”的实质。儒家的人提倡以“道德权利”加以限制,故称为“德治”。儒家的道德权利与政治权利不仅影响了中国社会的思想和制度传统,而且其思想特色通过“为人民服务”、“改革开放”、“三个代表”和“三为”等原则亦被创造性地运用于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治国理政事业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