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介绍了松辽流域水权初始分配中政府预留水量问题的系统研究。首先给出了政府预留水量的确定原则和预留优先级,然后提出一种政府预留水量双侧耦合分析方法,通过政府预留水量的需求与可能两个侧面,采用“自下而上”的预留需求与“自上而下”的可预留水量双侧耦合分水模式。通过大量的分析和计算,得出了松辽流域不同水平年、不同频率的政府预留水量。分析和应用结果表明,该方法是可行的,可为流域初始水权分配提供一种有效的技术方法。
简介:初步研究了大凌河流域初始水权分配的协商和仲裁机制,探讨了协商和仲裁的组织机构的设立,拟定了协商与仲裁的规则、程序和内容,对科学、公平、高效、合理地进行初始水权分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简介:新环保法对排污许可提出的刚性要求,不仅为各地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排污权初始分配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契机。因为排污权初始分配不仅是活跃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必要手段,也是建立环境资源市场体制的实际行动。
简介:我国长期以来,水权市场一直处于一个缺位的状态,由水权引起的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用水者之间根本不可能通过私下解决的方式自行调节,只能由政府依法在各用水主体之间进行初始分配,形成初始水权市场。而根据经济学理论,只有允许自由交易,才能更好地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完善水权的初始分配制度是由水资源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同时也为水权交易打下坚实的基础。
简介:摘要: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末率先将排污权交易制度应用于大气污染领域,并取得了巨大成功。后来,人们开始考虑在水污染领域实施这一制度。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进行排污权交易试点,取得一定成效。例如,上海建立的以化学需氧量为交易对象的污水交易体系改善了黄浦江上游的水质,嘉兴市建立的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为交易提供了平台水污染权交易,国家和试点地方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与水污染权交易相关的地方性法规。目前,排污权交易制度也是我国学术界研究的热点,包括其理论研究、国内实践研究和国外应用研究。
简介:提出利用分散决策模型进行排污权在一级市场的定价,并证明了其合理性。在明确排污权总量的条件下,利用“多对象、多轮次”的“试错法”得到排污权的价格,并给出具体的实施步骤。结果显示:该方法具有操作性强、成本低的优点,是一种可在完全竞争市场中进行排污权定价的合理方法。
简介: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是干部选任的关键,是整个干部选任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虽然《干部任用工作条例》中没有将其作为一项工作进行单独地规范和明确,但它却是影响选人用人质量的根本,是干部工作民主化进程中必须要深入思考和探索的一个深层次问题,也是有效解决“少数人选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关键。因此.规范初始提名权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简介:水权优先权具有重要功能,是我国水权制度和水市场建立的重要一环.在水权取得方面主要有河岸权原则、先占用原则和所有权绝对原则,而在水权优先位序规则的确立上,各国因具体情况不同,采取的方案也不尽相同.我国在遵循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兼顾公平与效率及遵从习惯、因地制宜三大原则的前提下,应确立先占用原则为主的水权取得优先权原则,同时承认习惯水权,进而构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水权优先位序规则.
简介:水权概念的厘清是水权制度建设与水权理论研究的前提,我国法学界对水权概念、水权客体以及水权性质等问题争议很大。水权兼具私权、公权双重属性,其客体为水体。取水权为用益物权,不同于水资源所有权与水所有权。目前,《物权法》所确定的取水权是水权最主要的形态。水权具有抽象化定义之前,枚举式的定义比较可取。
简介:排污权初始分配是利益分配和资源配置的有机统一。作为利益分配的一种方式,初始分配强调公平,作为资源配置的一种市场机制,初始分配关注效率。公平原则包括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其中拍卖规则着眼于机会公平,而平均主义规则则专注于结果公平。效率原则要求初始分配应减少制度变迁成本并带来整体制度效率的提高,当前占有规则正是效率原则的具体体现。公平和效率原则的指导下的排污权初始分配格局应当是一种分配规则为主,多种分配规则共存。
简介:本文通过对澳大利亚和美国水权制度的研究,引发了笔者对我国水权的界定、适用、取得、转让和价格等制度的思考,从而提出了水权应包括水物权和取水权,我国应建立区域性的水权制度,水权的取得包括分配取得和出让取得,组建水银行进行水权转让,水权价格包括出让价、转让价和水费等观点.
简介: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及获取福利的基础。水是人类生存的生命线,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建设节水型社会的目的是要建立一种新的社会机制,从社会、经济和环境各个方面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以保障社会、经济、环境与生态的和谐、可持续发展。建立这样的社会机制,首先要改变人们的用水观念,建立一种新的用水机制,以水权理论为指导,明晰水权、分配水权。文中以商品水的概念,水权及水资源配置,论述水在商品社会中的地位及水权交易。
简介:【摘 要】水是群众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资源之一,保障群众取水用水权利,建立和水权相关的体制,是当下法律建设中最热门的话题,但是如何就水权问题进行制度建设,在建设中到底要保障哪些方面的权利,这些问题都存在很多分歧,本文先水权制度建设中的一些核心原则,然后就当下水权建设中的一些不足为基础,展开水权制度建设初探。
简介:在公有水权基础上实行可交易水权制度涉及到三个重要环节,即水权的界定、水价以及水权运作规则和水资源管理,其中水权的界定是水资源市场形成和运行的前提条件,没有排他性水权的确立,水权的让渡和交易是不可能的.本文从产权经济学的理论出发,分析水权的清晰界定与水资源市场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水资源利用中的各种水权关系,指出进一步界定和明晰水资源的配水量权是实现水权制度创新的前提条件.
简介:摘要如何保证排污权有偿使用顺利实施,排污权的初始分配是关键。介绍了目前初始排污权分配方法及其进展,分析了初始排污权分配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对排污权初始分配的发展提出了建议。
简介:给水权一个比较明确的界定是当前法学理论界关注的热点.本文在全面分析各个学派观点的基础上进行了水权概念及体系的重构,认为水权作为在开发、利用水过程中产生的对水的权利,包括水物权和取水权两部分.水物权是物权性质的权利,包括资源水权和产品水权两类;取水权作为债权性质的权利,是资源水转化为产品水的前提.从而将水权界定为以水物权和取水权为基础的一系列与水有关的权利的总括,对我国水权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简介:
简介:水权是一种新兴的人权,其旨在保护个人生存和发展所必不可少的对水资源享有的权利。本文以国际人权法为视角,分析了保障水权的国际义务标准,考察了中国对于水权保障的现状,并论证了完善水权保障的法律对策。
简介: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对于人类赖以生存的水资源实施依法开发利用保护,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愈加体现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特别是施行新的《水法》、《物权法》,使我国水权地位得以确立和发生变化,充分反映了现代水法的发展趋势.水权作为自然资源中的一项重要的法权,在其法理上与其他法律,特别是民法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在立法和实践中也亟待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以增强和提高水权的民法保护效力.
松辽流域初始水权分配中确定政府预留水量的研究
辽宁省大凌河流域初始水权分配协商与仲裁机制初步研究
县级排污权初始分配,市场选择?
浅析可交易水权的初始分配
流域排污权初始分配模式选择
初始排污权定价的分散决策模型
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权问题研究
论水权的优先权
水权概念研究
公平与效率视野下排污权初始分配
澳、美水权制度对构建我国水权制度的启示
水的商品属性及水权交易
水权制度建设初探
水权与水权的界定——水资源利用的产权经济学分析
基层环保初始排污权分配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论水权的概念和体系
水权及其侵权责任浅谈
论保障水权的国家义务
基于民法的水权问题思考
水权转让合同民事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