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 随着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虚拟社区合法性问题日益突出,探讨虚拟社区合法性的影响因素成为学术界的研究焦点。本文遵循哈贝马斯对合法性的定义,从虚拟社区的价值维度出发,探讨虚拟社区合法性的关键构成要素。本文结合劳动价值论以及布尔迪厄实践理论,提出按照(使用价值,价值)×(经济,文化,社会,符号)的维度划分虚拟社区的价值构成,从而为解构虚拟社区合法性提供一个恰当的理论模型和研究视角。
简介:摘要:以招投标过程中专业工程违法发包问题为切入点,通过法律法规与国家标准为基础明确单位工程认定标准,以明晰专业工程违法发包情形在实务中的认定标准。进而通过对该认定标准的思考,为建设工程发包合法合规提供更为清晰的合规思路,为实现招投标全流程合规的目标提供助力。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和比较经皮微创Ma-Griffith缝合法与经皮"回"形缝合法对于急性闭合性跟腱断裂的治疗效果。方法选取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手足显微外科完成的27例急性闭合性跟腱断裂手术治疗的患者进行随访观察,其中男21例,女6例;经皮微创Ma-Griffith缝合患者15例,经皮"回"形缝合患者12例。分别于术后2、4、6、12、18、24个月进行随访,并使用美国足踝外科协会(AOFAS)踝-后足评分标准和跟腱完全断裂评分(ATRS)进行随访评估,进行统计学分析,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果术后随访24~27个月,平均24.3个月。所有患者切口均获Ⅰ期愈合,无切口相关并发症发生,无跟腱再次断裂。两组患者ATRS评分,术后6、12、18个月经皮微创缝合组分别为(83.46±4.10)分、(86.86±1.92)分和(88.73±2.37)分,经皮"回"形缝合组分别为(86.91±1.83)分、(88.91±0.79)分和(90.66±1.55)分,两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P值分别为0.014、0.002和0.023];术后24个月,经皮微创缝合组为(94.40±1.84)分,经皮"回"形缝合组为(94.33±1.66)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P=0.923)。两组患者AOFAS评分,术后12个月经皮微创缝合组(90.33±1.30)分,经皮"回"形缝合组(91.46±1.50)分,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P=0.047);术后6、12、24个月时两组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P值分别为0.360、0.871和0.509]。结论使用"回"形缝合法和经皮微创Ma-Griffith缝合法治疗的急性闭合性跟腱断裂患者在第24个月随访时跟腱恢复情况相似,但是"回"形缝合法在6~18个月的恢复情况更具有优势,值得进一步临床推广。
简介:摘要:互联网领域的著作权保护在《著作权法》修改中得到了完善,著作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第五十四条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这意味着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普遍确立。此次修改既是法律整体性的体现同时也是对现实侵权案件频发、民众需求的一种回应,符合全球化背景之下的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在该制度出台之前,对于严重的著作权侵权赔偿问题只单单适用补偿性赔偿或者法定赔偿,势必无法有效弥补被侵权人的损失。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缺乏统一适用标准,如果被侵权人无法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侵权人获利,法院往往会适用数额上限五十万的法定赔偿,这难以弥补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
简介:【摘要】观察针药结合法治疗排卵障碍性不孕症的临床疗效。方法:分析针药结合治疗2020年8月-2021年3月就诊于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排卵障碍性不孕症患者68例,并观察其疗效。结果:68例排卵障碍性不孕症患者的排卵率达72.05%。结论:针药结合疗法能有效的治疗排卵障碍性不孕症。
简介:[摘 要]“互联网+”成为高等教育创新与发展的核心动力,为课程改革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司法警官院校法律教学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理应针对现有教学问题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不断创新教学模式,实现“互联网+司法警官院校法律教学教育”的升级。基于此,文章在简要分析当前司法警官院校法律教学模式实际问题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互联网+”的应用价值,提出了司法警官院校法律教学模式的实践性探索方式。
简介:摘要:目前,由于公众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和国家法治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当前建筑工程(装饰装修)质量鉴定工作中,对司法鉴定的依赖也越来越高,然而,目前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仍属于较为新型的行业和领域,与此相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得到完全建立和完善,各鉴定专业细分领域仍处于新的发展阶段,仍有许多难点亟待攻克。本文根据目前司法鉴定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笔者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的工作经验和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的行业特点,对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中的一系列热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简介:摘要:司法鉴定是一种法律服务行为,其证据性、科学性、中立性等基本属性均得到了法律法规及社会大众的广泛认可。近年来,司法鉴定的公益属性亦被提出,并在国家及各省级层面的文件中日益强化,在司法鉴定实践中广泛推广,逐步成为司法鉴定的基本属性之一。但当前,我国在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登记时依旧将鉴定机构登记为普通企业,并采用普通企业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这种机构定性及管理模式给当前司法鉴定行业发展带来诸多问题,影响鉴定质量和司法鉴定的社会公信力。那么,就有必要从司法鉴定的本质和司法鉴定的现状出发,从新定性司法鉴定的机构属性,将司法鉴定机构的非营利性组织定性提上日程。